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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未羊有些可惜,修为太差,若是第三根下去,估计留不下命了。

    摇曳的红烛,照在杨不屈痛苦的脸上,先前还嘴硬的壮汉如今更硬了,不是他不想叫,而是根本叫不出,哪怕能嘶喊几句,这痛楚也能宣泄一点,可现在,只能全部都承受下来,他的每一根神经,都像被割开了一样。

    直到未羊把银针拔出,他才像只死狗般瘫倒,整个人虚脱到无力,像刚淋了一场雨,大汗不停地往外冒,身体还有余留地抽搐。

    “怎样,还行吧。”未羊把银针在蜡烛上过了一下火,冒出一阵刺鼻的黑烟。

    燕来也不焦急,倒了杯水来,坐在一边慢慢喝,等着对方喘过气。

    “洪州往宣州去,水路得差不多四五天,这个距离之下,对于两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人来说,友情这种东西,建立起来其实很慢。”

    “我看你和马惊涛也不会是那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雅人,若说因为武道而相互折服,又太抬举了你们,所以我想不明白,一个男人不远千山万水,来替另一个男人解决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这是一种什么样精神?”

    见他依旧不说话,燕来一甩手,将茶碗内的水泼了过去:“行啦,再不说咱们就继续吧。”

    “你,不懂。”

    湿发遮脸的杨不屈低垂着脑袋,整个人软得像瘫泥,那种痛楚难以言喻,真气在体内肆虐过后,连带整个人都像被抽干。

    “继续?”未羊捏着银针。

    燕来摇摇头,走过去抬起他的下巴,看着那双浑浊的眼睛,相视许久,随后轻轻一笑:“阉了。”

    这间破陋小院也值不了几个钱,所以燕来没打算把它卖了。

    清明没能赶回来,临走前他去祭了一下燕顺。

    “放心吧,这边一有空,我会回去寻大哥的尸体,总不能让他无家可归,过几年,再把你们的坟修得漂亮些,住得也安心些。”

    有未羊在,他便不再以第三者的身份说话,只是那一声爹,还是叫不出来。

    事实上他也没见过棺材里的那位,只在记忆里有这么些模糊的场景和印象,但不管怎样,身体内的血脉,还是会引起一些情感上的共鸣,即使嘴上叫不出,心里,还是保持着认可。

    未羊把最后一叠黄纸丢入火中,拍拍手,将酒倒上:“该知足了,这还有座坟给你拜,我却连个拜的地方都没有。”

    他合手作了三次礼:“不过哪天死了,起码知道会有个人来拜我。”

    燕来撇了他一眼:“那你得多拜拜,祈求有个葬身之地,不然我就是有心也无力。”

    “我倒没你这般绝情,这往后你就是尸骨无存,我也有办法替你弄座衣冠冢。”未羊朝个位置比划道:“你看,这边竖对金童玉女,那边砌平了,逢年过节的时候,还得请个戏班子来热闹热闹,免得你寂寞。”

    燕来算是想明白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何必呢。

    “你把杨不屈给放了,是怎么想的?”

    并骑在回城的路上,未羊问道。

    “这种人不多见啊,热心,讲义气,不仅能为朋友着想,而且还不辞劳苦,亲力亲为,就这份感情,当值得你学习,阉了怪可惜的。”

    “你不会看上他了吧?”

    燕来耸耸肩:“可惜他看不上我。”

    “你确定?”

    “你有过喜欢的女人嘛?”燕来突然问道。

    未羊想了想,面露感慨:“我这种人,太受女人欢迎,所以从来就没缺过,自然不懂得什么叫喜欢,这也是风流之人的通病,唉,说了你也不懂,等大点,再和你讨论这些问题。”

    “我有过喜欢的女人。”

    “嗯?”未羊眼睛一闪,很是期待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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