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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已经是来到古代的第十五日了,对于古代的生活倒是完全适应不了,没有电脑,没有ps,再怎么样,给我个手机也行啊,我好打电话回去报平安嘛,这况且不说,就连薯片巧克力可乐。。。。。。。通通没有,这对于我这个吃货来说是多么痛苦的事。

    实在无聊得很,我想唱k,想看电影,还想喝杯酒,要1787chateaufite葡萄酒。姨娘眼见我坐立不安,便提议让我做女红。对于这个建议回答,我只能用一群乌鸦带过了,女红,多么优雅的名字,可是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无聊透顶,还不如睡觉。

    咦,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我冲姨娘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刚想说话,姨娘抢先道:“不行,你身子还未好。”

    “已经没事了啦。”说罢,我打起精神转了两圈,“再闷在屋子里,我没病也憋出病来了,出去走走我身子就不会那么重了嘛。”

    在百般纠缠姨娘后,她终于不情愿地答应我小小地游历一下这大好皇宫。

    果然,皇宫满天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这已经不是电视剧里的紫禁城和故宫可以比拟的了。

    打最后一株梅谢后,整个御花园渐渐笼上了一层朦胧的水汽,在微微阳光的映照下有如仙境,那是早春花发前在光线下蒸腾起来的薄雾,透着粉红色的绮丽。从御花园这头望到那头,牡丹富贵自是不必说,便是衬着飞阁流丹的春藤,此时已经偷偷冒出了些许青芽,旁边是特意从白沙堤移栽过来的青翠长柳,枝条微垂,此时已如情人温软的手指般堪堪掠过人的脸颊。雾气昭昭之中,金色的皇廷也变得柔软了起来,仿佛受这些花儿的感召,在百花怒放的时节,那个一直被等待的人,就会踏花而来。

    我不禁想起一首以前和同学春游时候喜欢背的诗,便缓缓道:“堆秀山前景物芳,更逢晴日霭烟光。负冰锦鬣游文沼,试暖文禽绕鱼堂。彩燕缤纷先社日,青幡摇曳引韶阳。莫嫌花事迟追赏,通闺应知春倍长。”话音刚落,耳边便传来声音:”好一句‘莫嫌花事迟追赏,通闺应知春倍长’好才情。”

    闻声望去,迎面走来四个一看就身份不凡的人,一旁的春风秋月半蹲身子:“奴婢参见太子,瑞格格,四阿哥,十三阿哥。”哦,原来是康熙的子女,那我是不是要行礼啊,算了,入乡随俗,礼多人不怪嘛。我也屁颠屁颠地学着行起礼来;”七月也参见格格c各位阿哥。”然后这个动作又被红翘做了一遍。

    “原来你就是宜娘娘家的姑娘,对了,你刚刚念的那首诗是谁人所作。”他肤色白皙,五官清秀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带着一抹温柔!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好复杂,像是各种气质的混合,但在那些温柔与帅气中,又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空灵与俊秀显然先前的话不是他说的。

    按照历史描写,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就是雍正最好的兄弟十三阿哥。

    “这。。。。。这是七月刚刚即兴所作。”乾隆,别怪我,这时候你还没长毛,我不可能说是你写的吧,原谅我的虚荣心。谁让舒舒觉罗·七月是个才女,我不这样说不就露馅了吗?

    “哈哈,,早就听说江都才女满天下,最出色的还是舒舒觉罗家族的女儿,她们的才情相貌都是拔尖的,今日一见果不其然。你的名声,都传到我皇阿玛耳中了呢?‘这次说话的是一个身着金橙色衣服的男子,敢穿这种衣服的,恐怕就只有太子了,这窝囊太子,连个皇位都保不住,我还用怕他,话虽这样说,但我还是谦虚地回了下礼。

    剩下的这个帅哥,恐怕就是著名的雍正了吧,只见他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他的确是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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