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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仇也报了,该办的人也办了,你还想怎么样?”凌思辰眯起他的桃花眼,温和的怎么看也不像二十八岁的青年,“倒是听说你把元维年的女儿弄来了奇怪,当年你把元天墨的资料打听的那么详细,怎么对她只字不提?”

    “道上关于她的消息太少,不过那个女孩还真是把我吓了一跳。”一提到元天白,越晟枫心里便冒起了黑暗的泡沫。

    他记得杀戮与血腥中,他本不想杀掉元天墨,他只是要把当年他们给他受的屈辱加倍奉还,未料那个女孩毫无惧色的拿着手枪劫持了他的人,身着一袭黑衣,面目清秀,在自己一方不利的情况下优雅的杀掉了手中唯一的筹码,然后请求他放过元天墨和残余的人。

    他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她对元天墨的信赖,那是爱情,是信仰,是他一切邪恶念头的始作俑者。

    “你年轻,愿怎么玩怎么玩,但身为长辈提醒你一句,别和那群地下偷生的人搞得太近,真的陷进去可就拔不出来了。”

    “呵,你才比我大两岁,真好意思说。”

    “行了,咱们在三元城的任务完成的差不多了,该回家了,抢了别人的东西不赶快藏好还招摇着过市,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我看你对那女孩挺上心,身份上的事儿交给我吧,反正我在的大学就在天沐城,有什么事儿直接喊我。”凌思辰小小的打了个哈欠,扶正无框眼镜,摆着手退出办公室,“倒是天沐城那里,各种关系,你可得处理好了,穆辉企业的老总可是个硬茬。”

    凌思辰走后,越晟枫的脸色绷紧,他为了在对后一刻给对方致命一击,操之过急以至于遗漏了太多东西。三元城只是他们的战壕,打完了仗便要荒弃,毫无意义。为了收拾元天墨他不惜动用了部分黑道势力,现在必须及时摆脱,否则惹火上身,不好收拾。

    对了,还有穆辉企业的老总,叶铮那只老狐狸,起了个英气的名字,但人实在是阴损狡诈。不过这次出征终究是借用了他的便利,在天沐城郊区的别墅里,还住着他的未婚妻。

    越晟海一想脑袋一个大,那个女人叫叶瑾澜,叶铮就她一个女儿,惯得厉害,或许是看准了他的实力,用尽手段忽悠他订了婚,延拖至今。不过订婚两年他们的关系很冷淡,一切都是为了利益,没有爱情的婚姻,他不满意,看来她亦不满意。

    但在大计完成之前他不打算谈情说爱,工作压力大了也只是随便去夜店找个干净点的女人解决生理需要,从不付出真情。

    十二年前他费了半条命逃出这座城市,一路辗转,睡过大街,捡过垃圾,穿着单薄破烂的衣衫行走在寒风凛冽的夜间,为了某一份差事混过小集团,每天遍体鳞伤,有痛都喊不出来。然而他有他的倔强,年幼的他虽已亲眼见证惨无人道的杀戮,但内心深处依旧良心未泯,就如他看到被一群黑衣人追赶的凌思辰,毫不顾忌地拉起跌倒的他藏进了自己的容身之地。

    凌思辰,人生中最狼狈的几件事中莫过于青年时被绑架,从一座城来到了另一座城,费劲了心机才从绑匪手中逃脱,身无分文一穷二白,没有人知道他身价的高昂。

    漆黑的月光下只有在陌生的城市不断奔跑才有活下去的可能,绑匪紧追不舍,他庆幸在最不济的时刻,遇见了同样不济的越晟枫。躲过了绑匪的层层搜查,他在越晟枫的居所待了一个星期才等到凌家人的救援,那是一座即将拆除的废弃店铺,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而越晟枫已不知在这里住了多久。

    大家族有大家族的悲哀,策划这起绑架的是凌氏企业的高层经理,越过了公司的防火墙,家里为了利益,首先决定稳住公司内部,换言之,就算牺牲他的性命也要保住那庞大的利益。

    他早已习惯了家庭内部的冷漠与利益关系,只是万万没想到人命和金钱相比竟真是不值一提。后来他平安回到天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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