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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纳尔记得曾经自己有一个软糯糯的馒头小弟,很小很弱,不堪一击。听别人说他不是纯种的血族,是个杂种!

    杂种多难听啊,年幼时的多纳尔想。他不喜欢杂种这个词,顺带着也不喜欢这个被叫做杂种的弟弟。可是当他真正见到那个弟弟的时候,他才觉得,谁都有可能是杂种,只有弟弟不是。这么可爱和软嫩的小弟,怎么会是杂种呢

    所谓一念成执,多纳尔本来就是一个非常神经质的男孩,他认定的事情绝对不能容许被推翻,谁都不行!所以当时他就固执地认为小弟不会是杂种,只是那些人妒忌小弟杜撰的罢了。

    这样子,他更不喜欢杂种这个词了,顺带着也不喜欢那些叫小弟杂种的人起来。

    小弟的血统定是及高贵的,不然怎么可能生的如此的标志。自那一眼起,多纳尔就被小弟俘获了“芳心”,成了不折不扣的弟控。弟弟说的永远是对的,弟弟不喜欢的他绝对不会喜欢,弟弟讨厌的人要除掉,讨厌弟弟的人,更要除掉!

    时间一长,本来心理就有些不健康的多纳尔,越发的搞不懂自己和弟弟之间的关系了。他渐渐的发现了,自己好像对于小弟越来越迷恋。这种迷恋不是所谓的爱情,多纳尔认为,这纯粹是喜欢霸占一件完美的事物的感情而已。小弟,只能是自己的东西,他不能有人权,不能有意识,不然他会逃跑了。

    自己的东西,怎么能够逃跑呢

    当然是要牢牢的拴在牢里,把握在自己的手里。所以刚刚成年的多纳尔就开始在外面筹备囚禁小弟的城堡了

    对的,城堡。小弟不能再牢里,牢里太脏,会弄脏他的东西。就算是一件不起眼的玉器,他也是要把它放在镶上了金丝绒棉的盒子里的。小弟这件藏品,那就收藏在城堡里好了。

    反正这么大的城堡,足可以装下几千个小弟这样的藏品了

    然后就是在多纳尔对秦小邪病态的喜欢中越来越固执和疯魔,小弟在他的心里已经是属于他的物件了。不过有些障碍需要清除,比如自己的姑姑美娜公主,比如从未见过的小弟的父亲,再比如自己的祖父不过那些人他暂时还动不了。

    所以他要成为最强的人,才能够安全的掌握住自己的东西。整个血族还有小弟。或许小弟的身体可以直接做成标本摆在精美的水晶玻璃柜里,这样他就没人抢了,他也没法逃跑了。

    不过多纳尔觉得,标本太容易坏了,想要再找到一个和小弟一模一样的收藏品可不简单。所以还是留着小弟的命吧,他的那双眼睛怕是只有在有命的时候才能这么漂亮,要是抠出来了,肯能就会变得恶心了。

    事情的转折是在多纳尔见到小弟的父亲开始的,多纳尔不傻,他看得出来小弟的父亲是人类他们的食物,人类!

    可笑可笑,怎么可能!

    多纳尔极度变态固执的感情让他有些疯狂,他拼命的让自己坚信小弟是纯种的血族,不可能是杂种。但是眼睛是不会骗人的,这是多纳尔的另一个固执的理论。所以,他的心里还是承认或许小弟就是个杂种,就是那个自己极度厌恶的杂种!

    他坚持了这么多年的事情,在那一天分崩离析。他一直坚信着并固执己见的事情,就这么被人毫不留情的揭穿了。就像是一颗羞耻的心脏,被人剥开了外面遮羞的面皮,露出里面滚烫的恶心的血液一样,让人极度的痛苦不堪。

    就这样,小弟就成了他多纳尔第一个要毁掉的目标

    不能留着一个带有瑕疵的收藏品,这个肮脏的小弟居然是个杂种,杂种怎么配被自己喜欢。这种东西,就该在出生的时候就扼杀掉的。

    早知道他就把小弟丢到地狱裂谷里去了,省的这么些年来让他白忙活一场。激怒了他,就要付出代价。

    代价么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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