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2)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因为从那以后,百里思东就缠着赵彦韬等人学习领兵打仗之道。

    自己也没有去阻止他,这倒让赵彦韬有了更出格的做法,百里思东十六岁之后,赵彦韬就偷偷带着他在麻逸国对南边巴朗盖的战争中参战。

    虽然不知道去了多少次,但自己知道,从这以后的百里思东,越来越像他的父亲,天生喜欢军营,除了早上自己硬性规定的习文时间,午饭之后,便一头扎入军营里,非得天色将黑才回来。

    卢诗韵这一发呆就是一个时辰。

    而百里思东此时已经与赵彦韬会合,带着数十已经过了中年的老兵向北驰出数十里地。

    可怜丁思觐怀着铁血建功的梦想而来,但从登陆的那一刻起,就没有遇见对手。

    眼前这群肤色黝黑的异族人,只要看见明军就四散而逃,跑得比猴子还快。

    *无*错*于对地形环境的不熟,丁思觐不敢放任明军四处追击,只能集合兵力,缓缓向南推进。

    因为没有目标,做为依仗的明国八艘巨舰只能在外海停泊。

    丁思觐熬过了整整两天,终于在今天算是熬出头了,因为,这群黑猴子终于肯与明军正面对峙了。

    丁思觐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腰间的佩刀,太久没有让它生饮鲜血了,也许它该渴了吧。

    明军已经开始结阵,八条巨舰为新军运输来了四千匹战马,也就是说。新军有四千骑兵,火枪骑兵。

    丁思觐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就算对面的黑猴子聚集起四万之众。自己也能用这四千骑兵,冲溃他们的防线,不,不仅仅是冲溃,而是要象赵子龙那样来个几进几出。

    丁思觐还在等待着,他不想“趁人之危”,他希望黑猴子能再聚集些人。很明显,对面现在最多也就数千人,这实在让丁思觐“不忍”用四千火枪骑兵去冲锋犁耕。

    这一等。等了半天,实在是不能再等了,再等就天黑了。

    可对面依旧那么些人,难道他们真得不怕死?

    丁思觐无奈地摇摇头。将佩刀抽出。轻轻举起,战斗即将爆发。

    突然,对面出现了异动,人头开始躁动。

    丁思觐心中一喜,难道黑猴子来援兵了?好,好,这下人总能多一点了,丁思觐满怀着“让敌人再多一点”的希望。竟再次将佩刀插刀鞘。

    他决定再多等一刻钟,猫总是喜欢在戏谑完老鼠之后再动口。丁思觐无疑就是那只猫。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象丁思觐这般的疯子真的不多。

    也许是天意,让丁思觐避免了伤及百里思东的可能,因为,百里思东一行人到了。

    真要是丁思觐一刀挥出,四千骑兵冲锋的状态下,谁还会去想到对面竟有明国皇帝的儿子存在?乱军丛中,想要脱逃奔马的蹄踏,何其困难?

    当丁思觐决定再多等一刻的时候,对面的“黑猴子”群中,走出了一行人。

    丁思觐远远望去,不自觉地笑了,这数十人想做什么,谈判?投降?行刺?送死?

    丁思觐有些戏谑地笑笑,他心中已经决定,绝不接受投降。

    不过,不接受投降不代表着不让这行人过来,丁思觐也没有杀来使的习惯,他只是想戏弄一下这行人,想看看他们被拒绝的表情。

    可让丁思觐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丁思觐的脸色开始变化。

    随着这行人越来越近,丁思觐的脸色却越来越差。

    因为丁思觐从这群越来越近的人身上看到了一些他不容易看到的东西。

    军服,明军的军服,不,应该是楚军的军服。

    纵然这些军服已经破旧,但丁思觐却能一眼认出来,那是百里无忌建立明国之前,楚军的军服,自己曾经穿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