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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叶红雪惘然点头。

    看着陈小哥在角落里,动情的演唱,叶红雪认真的听着,越听越入迷。

    她虽然不是什么专业的音乐从业人员,但自小喜欢音乐的她自负还是能够识别一首流行音乐的好坏。

    本来,从陈小哥清晰的咬字中,她听出了这首歌的歌词似乎在缅怀什么逝去的恋人,但随着深入,叶红雪忽然感到了,这首歌好像并不是柔风皎月的缅怀,而是寂寞!

    十年,是这首歌的核心。

    一个人有多少十年?

    总是不多,可这十年中,又会经历多少事?

    原来交好的朋友,相爱的恋人,又能经得起几个十年的考验?

    或许十年后,生活会变的更加的幸福美满。

    但很遗憾,陈小哥唱的是十年前。

    从第一句,就是十年之前。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后,我们只是朋友,仅仅只是可以问候的朋友。

    叶红雪的心思,随着陈小哥的演唱,从一开始的期待,渐渐低落。

    最后,她看着陈小哥那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身影,第一次觉得,那身影如此神秘莫测,让本以为已将他看清的叶红雪有些害怕,有些不知所措。

    街角是灯光最昏暗的地方,陈小哥站在那,没人看的清他的脸,仿佛黑暗给他戴上了黑色面纱,或是绝地武士,或是深渊魔鬼,谁也不知道。

    一首歌唱完,陈小哥收起了心中澎湃的情绪,随后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走到那个男子面前,将吉他递还给他。

    “你弹的比我好多了。”男子由衷赞道。

    陈小哥轻轻一笑,说:“吉他很好,谢谢。”

    做完这一切后,陈小哥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陈小雨的身边:“帅不帅?”

    “帅!”

    回答他的不是已经惊呆了的陈小雨,而是叶红雪。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陈小哥嘿嘿直笑,颇为猥琐,就像是某岛国里的什么什么痴汉。

    叶红雪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故意耍宝,当下风情万千的横了他一眼,拉着陈小雨就往前走去了。

    陈小哥站在原地,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回过神来的他心中暗骂:“这人太没素质了,乱抛媚眼,也不怕我真的化身痴汉死缠烂打。”

    不是陈小哥没有见过美女,也不是他抵抗力低下,而是方才叶红雪那一眼的风情太醉人了。

    娇嗔中带着害羞,羞涩中带着肯定,肯定中又带着那么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这么好的一颗大白菜,也不知道以后会被哪头猪给拱了,不过看样子,我好像有点机会,说不定还能和美女主编来一个亲密的接触,以后写成书,大红大紫

    就在陈小哥yy的直流口水时,叶红雪用手臂碰了碰他,说:“我要那个。”

    “我也要。”陈小雨不甘示弱道。

    陈小哥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棕色的布熊。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我要那个棕色的。”陈小雨见叶红雪先和她抢,当即道。

    叶红雪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心中暗道:“真是个傻丫头。”

    “那棕熊就让给小雨,但是我要那个。”说着,叶红雪就一指远处路边一个名叫“榕记”的店铺。

    陈小哥花了五十块帮陈小雨买了一个棕熊后,三人就走进了那个叫做榕记的店铺。

    店很小,但里边的人也少,所以三人走进店内反倒是松了口气,街上实在太多人了,陈小哥扫了一眼,这店主要还是卖一些手工制作的衣服鞋子。

    他不由的松了口气,衣服围巾应该不会太贵。

    店主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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