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叶红雪惘然点头。
看着陈小哥在角落里,动情的演唱,叶红雪认真的听着,越听越入迷。
她虽然不是什么专业的音乐从业人员,但自小喜欢音乐的她自负还是能够识别一首流行音乐的好坏。
本来,从陈小哥清晰的咬字中,她听出了这首歌的歌词似乎在缅怀什么逝去的恋人,但随着深入,叶红雪忽然感到了,这首歌好像并不是柔风皎月的缅怀,而是寂寞!
十年,是这首歌的核心。
一个人有多少十年?
总是不多,可这十年中,又会经历多少事?
原来交好的朋友,相爱的恋人,又能经得起几个十年的考验?
或许十年后,生活会变的更加的幸福美满。
但很遗憾,陈小哥唱的是十年前。
从第一句,就是十年之前。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后,我们只是朋友,仅仅只是可以问候的朋友。
叶红雪的心思,随着陈小哥的演唱,从一开始的期待,渐渐低落。
最后,她看着陈小哥那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身影,第一次觉得,那身影如此神秘莫测,让本以为已将他看清的叶红雪有些害怕,有些不知所措。
街角是灯光最昏暗的地方,陈小哥站在那,没人看的清他的脸,仿佛黑暗给他戴上了黑色面纱,或是绝地武士,或是深渊魔鬼,谁也不知道。
一首歌唱完,陈小哥收起了心中澎湃的情绪,随后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走到那个男子面前,将吉他递还给他。
“你弹的比我好多了。”男子由衷赞道。
陈小哥轻轻一笑,说:“吉他很好,谢谢。”
做完这一切后,陈小哥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陈小雨的身边:“帅不帅?”
“帅!”
回答他的不是已经惊呆了的陈小雨,而是叶红雪。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陈小哥嘿嘿直笑,颇为猥琐,就像是某岛国里的什么什么痴汉。
叶红雪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故意耍宝,当下风情万千的横了他一眼,拉着陈小雨就往前走去了。
陈小哥站在原地,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回过神来的他心中暗骂:“这人太没素质了,乱抛媚眼,也不怕我真的化身痴汉死缠烂打。”
不是陈小哥没有见过美女,也不是他抵抗力低下,而是方才叶红雪那一眼的风情太醉人了。
娇嗔中带着害羞,羞涩中带着肯定,肯定中又带着那么点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这么好的一颗大白菜,也不知道以后会被哪头猪给拱了,不过看样子,我好像有点机会,说不定还能和美女主编来一个亲密的接触,以后写成书,大红大紫
就在陈小哥yy的直流口水时,叶红雪用手臂碰了碰他,说:“我要那个。”
“我也要。”陈小雨不甘示弱道。
陈小哥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棕色的布熊。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我要那个棕色的。”陈小雨见叶红雪先和她抢,当即道。
叶红雪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心中暗道:“真是个傻丫头。”
“那棕熊就让给小雨,但是我要那个。”说着,叶红雪就一指远处路边一个名叫“榕记”的店铺。
陈小哥花了五十块帮陈小雨买了一个棕熊后,三人就走进了那个叫做榕记的店铺。
店很小,但里边的人也少,所以三人走进店内反倒是松了口气,街上实在太多人了,陈小哥扫了一眼,这店主要还是卖一些手工制作的衣服鞋子。
他不由的松了口气,衣服围巾应该不会太贵。
店主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