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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过去。

    忱屿终于按着麦克风坐定在高脚椅上,垂下的灯光淡淡洒在他的头发上。

    “今天,我想先唱一首韩文歌。《if y一u》。”

    言辞是一贯的简洁明了。

    随着伴奏声响起,黑发少年闭上了眼睛,两条长腿随意搁在踏杠上,将麦克风又压低了一些,启唇带出一个看似随意的低喑轻呓。

    整间酒吧刹那便安静了下来,其中的每一个人,不管男女老少,新客旧识,皆摒弃了心中一切杂念,专心聆听这俊美少年深情的演唱。

    宋忱屿的声音低沉c平稳c深情,只是静静听着他的声音,你便会不可抑制地被其本人于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个人魅力所吸引c感染,并疯狂地迷恋上它。

    而在历经世事的老板看来,自忱屿口中吟出的旋律其实并不是“歌”——确切的说,并不仅仅是歌。那是他的心声,他未了的情愫,他隐忍的痛。而只有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的歌手,才算其中翘楚。

    程南是,忱屿是,顾长欢亦是。

    三个小时又十分钟的演唱结束后,宋忱屿走下舞台向老板的方向走去,感到嗓子像是干得着了火。

    老板早就备了白水和喉糖在那里,笑着递过去。

    “今晚也唱得不错哦。”

    “谢谢。”

    他哑声道,抬手便将那杯水一饮而尽,又含了两块糖。

    老板在吧台后边调酒边问道:“你的嗓子音域跨度很广。其实除了情歌,你还可以试试别的类型。”

    忱屿抬眼看了他几秒,平静道:“唱别的,就不是我的风格了。”

    老板闻言只笑了笑,将调好的鸡尾酒倾入他眼前的空杯。

    “在你之前,曾经很受我青睐的那个小子也曾经这么说过。”

    忱屿凝视着那杯鲜艳剔透的液体,淡淡勾唇。

    “是吗。他也不愿意听从建议轻易转型?”

    “他在我的店里,从来都只唱嘻哈或者摇滚两种。让他唱点柔和的抒情歌就像我侮辱了他似的,倔得要死。当然,这也和他的经历有关吧。那孩子,是干什么都很极端的一个人。不给别人后路,更不给自己重来的机会。”

    老板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程南就像只骄傲的小豹子,冲他下巴一昂,抖着腿拽道:“如果让我到你这唱歌,保证一个月内就让你们酒吧的收益翻一倍,不雇我是你们的损失。你是老板,你看着办吧。”

    那个时候的程南,漂亮,高傲,光彩逼人,但是锋芒太盛,浑身都是扎人的利刺。他不懂怎么去温柔地和人相处,不懂爱和温暖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但就算当初再嚣张轻狂,他也终是改变了。他的棱角慢慢被时光被打磨得圆润平滑,就如蚌体内的顽固沙砾,沥血过后便是柔光绽放的重生。

    “如果是现在的他应该不管唱什么都能震惊四座了吧。”

    “还有一个女孩,在我们这儿唱过一首歌。那时她走进来像找什么人,可我看她才十五六岁的模样,就先请她吃点东西,问她找谁却没回答。她说谢谢我,可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那双眼睛,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漂亮的,很深情,很专注。让我觉得,她有故事。这女孩声音挺不错的然后我就请她唱一首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声线轻柔而深情。这绝对不是一般的女孩能唱出来。”老板顿了顿,“后来,我在网上无意听到一个叫辞镜的一首歌,才找到了当初那种感觉。”

    “你就断定她有故事?”

    “嗯。”老板点点头,“我就问她许多事情,她却淡漠地摇头或点头。直到警察跟她妈妈来找孩子的时候那女孩才跟我悄声说了一句那是她的养母,是安城人,然后就走了。”

    听到这儿,宋忱屿愣了愣。

    不会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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