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
一眼忘川,再见已是物是人非。
婚约将至,怨偶毒妇却皆磨刀霍霍,荀府,这是非之地,适逢多事之秋。
“你可有证据。”
荀羡一阵纠结到底是决定先看一看证据。
央歌垂眸递上物什。
“这是家弟的贴身物什,此玉石为族人所特有,浴火不碎。”
“若是只是走火,怎么这玉石上会有干透的血迹,几乎把这一枚小小的玉石珠浸染了大半。”
“许是家弟做错事,被主人家责罚!”
央歌闻言顿时一肚子的气。
“呵,长史大人这习惯可不好,民女何时说过家弟是贾府的仆役!长史大人就下此等定论!”
“家弟天生秀气,姿色比女子尚美上三分,今不过十三四岁,民女家里殷实,算不得一地的首富也是富甲一方,家弟自幼识文断字,幼年家中一直有请先生代为教导。”
“长史大人这样的模样的俊俏小公子你觉得在贾府会是什么位置”
荀羡脸色更是一阵寒意。
气质出众,年纪尚幼,读书识字,家教渊博。
这样的小公子在贾府只有一种。
如今的风气谁人不豢养一二,就是无心之人也会假模假样的供养一个。
当下时兴如此。
大多的大族极其的痛恨此等事情,便也选一二天资不俗的家教不错的人家的清秀孩子作为,实际上不过是作为一侍童跟在左右,若是遇见好的也会有传授一身本事,委以重任的。
但是不巧的是,荀羡此生最为厌恶这样的孩子。
这是大族眼里的污点。
掩下浓浓的厌恶。
“呵呵,小小之物什,如何算是证据!”
不着痕迹的将玉石珠子往桌子上一放。
在挪的远一些,这才解了心头的厌恶之感。
所谓眼不见心不烦。
污秽之人用的物什,想一想就觉得颇为的不爽。
央歌低低的笑了。
也不是是几秒的事,便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模样。
“长史大人,这是?”
荀羡抓过婢女递过来的湿了的毛巾细细的擦洗手。
“莫非央姑娘还想管一管本官的生活习惯。”
荀羡也不做解释。
一句话给直接的掩盖过去。
但荀羡有一种错觉。
这个叫做央的姑娘似乎已经察觉出来了自个对于此物的厌恶,甚至对于的抵触也已经知晓了。
但就是种感觉罢了。
央歌低声一笑。
“长史大人真是颇为讲究卫生,如此生活习惯实在是不错,倒是像极了央以前书中看到的洁癖颇重的公子。”
荀羡心头的不爽越发的明显。
这女子似乎极为清楚自个的洁癖于厌恶抵触之事。
不然为何刚刚故意误导,以为是贾府仆役,触摸了物什,才详细的告知其弟的生活履历,让自个猜出其的真实的身份。
呵,一来恶心了自个,二来又没明说算挑起事端,免了一会自个的怒火。
好一个一箭双雕,小小女子算计如此之深,心机沉重,城府颇为深厚。
又如毒蛇一般毒舌轻吐,开口必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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