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仙一心站稳,随口嗯了一声,随后见他不走了,抬起脸有些疑惑,
“怎么不走了?”
“你介意来这里吃饭?”
沈家堂望着她,笑着问道。
唐小仙有些不明白,随后看了看周遭泛着脂粉气的女人们,低着头揉了揉脚踝,低声道,
“脚疼没听到,有的吃就行了,还什么介意不介意的。
我又不是真的小姐,能顿顿吃上饭就阿弥陀佛了。”
沈家堂有些不知回什么话好了。
唐小仙抬起头,长长的睫毛扇了扇,望向他,认真说,
“你之前救过我一命,又把我从大狱里救出来,我是很感激你的,你不用这么客气的问我。”
沈家堂看着她,唇角勾起一丝笑意,俊美温润如玉的脸上再没别的表情,他点了点头,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抬起头看向前面,指了指,“就在那里。”
唐小仙和他在德聚号吃完包子,又与他回了英租界。
沈家堂并未过问她为何在医院,也并没有问她为何会在国民饭店,仿佛照料她是理所当然的,为她做事是应当应分的。
唐小仙的脑袋瓜子始终是不清醒的。
自她进入警察厅的那一刻起,她就没怎么睡过,可以说,出了大狱的那一刻,她整个人都萎靡起来。
她打了个哈欠,看向车窗外,心里想着,“傻子到底去了哪里呢?”
唐小仙能确定的是,黎九身边有苏皖情,是一定不会再出问题的,但是傻子怎么办呢?
傻子太可怜了。
她昏昏沉沉的睡意,随着汽车开动,慢慢袭击着她,她强挣扎着睁着眼睛。
汽车开进了英租界,在解放路附近的利顺德大饭店前停了下来。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去,进大门前,她扭头看了一眼天,雾茫茫的乌云遮住了月光。
走进门时,她想,今天能活着,很好,非常好。
见到黎九和苏皖情,不好,很不好。
当晚沈家堂为她单独开了一间临近的房间,让人把晚餐送了进去,就没再打扰她。
两人在门口各自要回房前,他对她说,明晚有个大人物要见,需要带个女伴,问她愿不愿意送他个人情。
唐小仙简单想了想,她欠他的人情,仿佛比自己送的人情要多很多了,于是点头应了下来。
沈家堂回了房间,锁好门后背对着门口,棱角分明的缓存慢慢扬了起来。
俊眉的脸望着窗外卷起的密云,抬步走到电话旁边,向外拨了出去,
“明晚确定他会去吗?”
“好,准备一套旗袍,明早送过来,颜色?”
他眯了眯眼,“旗袍要黑色的,”
沈家堂又想起见到她时,她嫩唇上的那一溜齿痕,唇角勾了一下,“另外再带一管丹琪点唇膏。”
第二天一早,沈家堂带着她在饭厅用完早饭,把她送了回去。
中午时,他又敲开了唐小仙的房门。
“白日里就不要出去了,我有事情要出去办,饿了可以让侍应生送餐上来。
这是晚上要穿的衣服,这一只是点唇膏。”
他一一说完,唐小仙接过旗袍后,眼睛钉在了那一个雕刻着毛子字的铜管管上。
“点唇膏?”
沈家堂笑着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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