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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只见男人的俊脸上此时满是笑意,一双明亮的瞳仁此时正盯着她一阵猛看。

    “刚才没有发现,睡衣真不错,穿上去挺适合你的。”

    闻言,李芳华脸色一红,低头娇骂了一声“老没正经的,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说话还是这样口无遮拦呢。”

    这句话的意思虽然是在责怪雷蒙,可是她的脸上却没有丝毫因为生气而露出愤怒。

    不断闪烁的眼神,显示出她此时内心的不安。

    “嘭!”

    房门再次被重重关上了,李芳华飞快的躲进屋里。

    只听楼下传来一阵怪笑,随后便再没有了声音,好像雷蒙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所以不再说话了。

    雷蒙这个时候已经走到了位于大厅右角的书房门前。

    他看了一样二楼,见李芳华还是没有下来,无奈之下只好推门而入。

    房门打开,一股墨香味迎面扑来。

    首先映入他眼帘中的是挂在书房桌子正上方墙壁上的一副字画。

    “不容易”

    这副挂画上只有这三个用毛笔写的字。

    字迹苍劲有力,笔走龙蛇,一看就知道出自大手,没有十几年的功力是写不出这样的字体。

    他仿佛看见孟老爷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的场景,他看见这个昔日的老战友独自一人时那种孤单惆怅的面容。

    没来由他鼻子竟然隐隐有些发酸,缓缓走到书桌前,低头看着桌上面摆的一切物品。

    突然,他身子猛然一震,伸手微微有些颤抖的右手,将放在一叠书信上的钢笔拿了起来。

    钢笔平淡无奇,并没有向像现在钢笔那样奢华的装饰,更没有像现在钢笔那种极具现代感的颜色。

    它平淡无奇,圆滑的笔帽证明被磨蹭过无数次,简简单单的笔身,大小适中,刚好适合人握在手中。

    看到这支钢笔,雷蒙一瞬间就想到了他们以前的那种生活。

    正是在部队里,他们两个人认识了,并且成为了一生的朋友。

    而这支钢笔正是他送给孟寒琛老爸的,这是他们两人之间交情的见证,这是最好的证据。

    “没有想到这支钢笔到现在你还留着,哎,真是物是人非啊,老孟,今天我回来了,你却不在了,难道我们两个真的只能一个人先走,另外一个人才能回来吗?”

    雷蒙说完这句话后,俊美的面容露出惆怅之色,面对昔日战友的离去,他现在除了惋惜剩下的只有叹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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