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工作啦?”电话里的人声音带着惊讶同时也有着欣喜,“唉,我还打算回去接济你,看来现在不用了。”
“你就不用管我了,饿不死的。”旁边有人起身过去,穆榆退了一步让开距离。等人走过去,再上前,看了下队伍的长度,快到自己了。
“不管你?你提起裤子就不认人了啊,前段时间咱们躺一张床上时你还让我好好疼你来着,做人不要太没有良心!”
唐宁说的是她出国的前一天,两人躺一张床上进行最后的感情培养,穆榆那天喝多了酒,一边打着酒嗝一边耍酒疯哭着让她好好疼她,后面咕哝说了一大堆,唐宁也没听清,反正喝了酒的人总是神神叨叨的。
唐宁走之前还在想,当初上学时没白疼这小妮子,她要走了哭得这么伤心,搞的她也感伤得不要不要的reads;。
最后两个人哭的眼睛都红了。
她却忘记了,她为啥要哭?明明她不是个感伤的人啊。
都是被穆榆给带的!
“”
穆榆对她总是能够把一句无比正常的话说得奇奇怪怪的本领已经能够做到无视了。她只庆幸电话声音不够大,周围人听不到。
那边唐宁啰啰嗦嗦又絮叨了几句,大意是说她没良心,竟然不想要她回来。
穆榆进入了左耳进右耳出模式。
“小姐姐,你就好好读你的书吧,好了,我现在这边有事,不说了。”电话挂断后,前面一位正好结完账,到了穆榆。
点完东西她在一旁等着,正坐下来,听到一道诧异又带着疑惑的声音从前面传来,“穆榆?”
穆榆望过去。
嘻哈的打扮,黑色卫衣,脖子上挂着一副耳机,高高瘦瘦又面色白皙的男孩。
反应了几秒,人已经朝她走过来。
大脑搜索了好几番她也没能想起他是谁,索性放弃思考,对着来人点点头微笑。
以为这般打过招呼那人就会走过去,没想到他拉开对面的椅子,双手搁在小桌上懒散地坐了下来,笑了笑,说:“别笑了,假死了,我就知道你没记住我。”
沈枫背靠椅背,手收回去摩擦着下巴,上上下下看了穆榆一会,才点着头说道:“还真是一点没变呐。这是最后一次啊,记住了,沈枫,我是沈枫。”
穆榆笑容没收回,这次却是真笑了出来,“你怎么打扮成了这样?你以前不是”
后面话穆榆没说出来了,沈枫,穆榆的大学同学,穆榆记住的人少,这人算一个,他大学时便组了乐队,即使是在音乐学院这样的人不算少数,他却仍让人印象深刻。记住他的原因很简单,唐宁以前总在她面前吐槽隔壁班那个总是穿着白色衬衫的病弱美少年,像是一阵风就要吹倒了,打鼓的样子却贼帅,长得和女孩子似得,皮肤更是比女孩子还要好,她嫉妒死了。
念叨的次数多了,穆榆也就注意过他几次,后来也认识了,她一直记得,他以前可是走纯情柔美路线的。
别说,那时候好多人都挺喜欢这款,他在他们学校以前还挺受欢迎的。
不过现在嗯,嘻哈运动风,肤色虽然还是白,但显然已经不病弱了,转变还真是有点大。
不怪穆榆没记住。
“我以前怎么了?”
”嗯没什么。”穆榆摇摇头,不说了。
索性,他也没在这个问题上太过纠结,“你怎么也跑这儿来了,我还以为你跟唐宁那小妮子一起跑国外进修去了,你俩以前不总腻在一块吗?”
“我在这附近工作,出来买点东西。”
“这样。”沈枫点了点头,还想再说什么,那边服务员过来,东西已经打包装好了。穆榆和他告别,打算走了。
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