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犯罪心理学家认为,连环杀手前两次作案中间相隔的时间,是最难判断的。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几年,甚至几十年。而对于连环杀手再次作案的原因,往往都归结于反复经历“挫折”,但于明远的情况恰恰相反,他再次作案正是他生活开始滋润的时候。对于这一点专案组有些想不通,因此对于明远是不是凶手,还心存疑虑。
其实这一点,在韩印看来是可以解释得通的。它涉及一门叫作“闲暇社会学”的学科,简单说来,就是指人闲暇下来,便总要找点事情打发时间。对于那些因没有工作c经济窘迫等原因被动空闲下来的人,如果他们有反社会人格,在这个时候容易引起激化,比如“小径杀手杨树明”而因经济转好c收入增加等正面因素,可以自由掌控时间的人,理所当然会追求享乐,即如中国人常说的一句俗语“饥寒生盗心,饱暖生淫欲”。于明远显然属于后者,出狱10年间,他迫于生计,只能把精力和气力都放到田间劳作上而从2008年开始,由于田地被征收了一部分,他不但农活少了许多,并且还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补偿款,因此进而产生享乐需求,只是他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就是“杀人”!
于明远家距离梯形地带不足一公里,而他承包的菜园离那儿更近,位于梯形地带后面新修成的柏油马路西侧,距离失踪多发区域的土路只有五六百米。在跟踪于明远时,支援小组欣喜地发现,他偶尔在结束上午的劳作后,会在土路上逗留一阵子,才往家返。他大都会点上一支烟,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怔怔地蹲在路边,像是在回味,又好像在等待什么。其实回家途中,歇歇脚抽袋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问题是他回家根本没有必要经过那段土路,这就值得玩味了。
另外,一直困惑韩印的转移尸体的工具,于明远似乎也给出了答案。他确实没有汽车,但有一辆手推平板车。他每天推着那辆足够装下一个成年人的平板车,往来住处与菜地之间,而那辆平板车上除了装载务农工具,也必放一张蓝色苫布。
由以上两点,于明远的作案过程便基本理顺:他于土路上等待目标,伺机作案,得手后将受害者搬到平板车上,用苫布盖好转移走。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当时受害者已彻底死亡,否则他是不敢在光天化日下用板车拉的。当然,作案这么多起都未被目击,运气也确实太好了。还有,从他活动范围如此狭隘来看,毁尸现场也许就在他的住处。
据住在于明远家周边的一位村民说,经常在深夜里听见他家里放着很大的电视声响,而那时候他家的狗总是叫得特别厉害,邻居们大都不敢招惹他。加之院墙特别高,他深更半夜在院子里做什么没人知道。韩印和专案组分析,那个时候应该是他分尸的时段。
“上午杀人,下午下棋,晚上分尸”,这也许就是于明远“作案日”一天之中的活动。只是让人难以想象的是,究竟怎样的恶魔才需要那样的生活呢?当然现在还不是分析这个的时候,眼下重要的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将于明远在证据确凿的情形下抓捕归案。
刚刚分析过,于明远作案多起未露出马脚,运气好是很大一个因素。但好运气总有用完的时候,而且一旦厄运降临,便如倒塌的多米诺骨牌一般,所有不利因素会接踵而来。
就在专案组基本锁定于明远,正讨论抓捕方案时,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据他讲,大概两年前,有那么一天,他经过案发区域时,被人从后面用皮带勒住脖子,他被拖着退行了三四米远,后来被树根绊了一下,两人一起摔倒了。转过身来,他看到勒他的人是于明远,当时他要报警,可于明远一再解释说是和他闹着玩的,他看到是本村人,自己也没有受伤,便没再追究。之后没多久,他就外出打工了,这次因母亲病重赶回来探亲,听家人说起警方正在征集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