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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倾城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见到了有人烟的地方。放眼望去,土城高筑,城门紧闭,城墙上征旗闪动。花倾城定睛一看,顿时傻眼。那是一面纯黑色的锦旗,旗上站着一只张牙舞爪c面容狰狞的白色狼王。“北燕!”花倾城掉头就跑。北燕人有着狼一般的习性,凶残,嗜血,捍卫领地,对于外来者一律格杀勿论。也就是说,那一个浪将自己冲到了和北燕接壤的边陲,而自己方才一直是朝着北燕前进的。

    “喔喔”

    “喝喝”

    身后的城门被打开了,小队人马从城里驾马而出。花倾城止住脚步,回身,坦然地看着身材魁梧的北燕士兵迅速地将自己包围。

    “喂,中原人,你怎么不跑?”说话的是一个领头人,中原话说得不是很流利,按北燕人的官爵,看他盔甲,该是城主。

    “城主金安。”花倾城将右手搭到左边的肩膀上,按照北燕人的礼仪问候道。

    那人显然很是吃惊,又问道:“你来过北燕?”

    “没有,妾身在书上见过关于北燕的描述。”花倾城一直低着头,努力不让自己这张祸害的脸展露人前,幸好连日奔波,自己已是风尘仆仆,就连身上的衣服,也早已看不清原来的样子。北燕人骄傲,不劫有夫之妇,故花倾城自称“妾身”,是想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成了亲,是个被他们所不屑一顾的有夫之妇。

    “你,为什么来这里?”

    “妾身随夫君坐船南下,岂料遇到了暴风雨,船翻了,妾身被水冲到了这儿,看见这里有人烟,便过来了。妾身这就离去,叨扰城主了。”花倾城说着,便要离去。面前的北燕士兵却不肯让开分毫。

    “抓起来,我父亲刚刚去世,中原人就来了,是看不起我这个新任城主吗!”

    “城主,妾身一介女流,断然不会是奸细的。”花倾城急急地辩驳,抬眸时周围的人齐齐倒吸了一口凉气。花倾城暗道不妙,果然,见众人的眼神已经由痴迷转为贪婪的,纷纷恨不得将自己生生吃了。

    那是一张怎样倾国倾城的脸?尚且被泥污灰尘遮盖着,仅仅一双明媚的眸,一个模糊的轮廓,就足以让人疯狂。

    “把她打入地牢,谁也不许动她。谁敢动她,处以杀格马”。城主留下这么一句话,调转马头就走了。

    杀格马,北燕最严酷的死刑,将人绑在马后,让马儿绕着荆棘地一圈圈地跑,直到那人被磨得只剩下骨头,再拖出去分肢,挖出内脏喂狼。北燕人极信轮回,他们相信失去五脏六腑便无法超生,会永远在狼的肚子里受折磨。

    果然,此话一出,顿时所有的北燕士兵都颤了颤,咬了咬牙,定了定心神,近乎残暴地推着花倾城,将她一步步地推进北燕的地牢。

    花倾城一进地牢就发烧了,高烧了两日,先时城主还来看过一次,甚至请过几次大夫,只是大夫纷纷束手无策,那城主便也失望了。反正是个来历不明的人,有可能是奸细,也有可能不是,病死了倒也干净。

    花倾城喉咙痛得说不出话来,身上的药早就被水冲走了。那些大夫来的时候花倾城就想把药方写下来,奈何身上连半点力气都没有,嘴巴无力地张开着却发不出声音。人都散了,地牢里顿时安静了许多。北燕的地牢不比大商,小时候见过大商的地牢,都是阴暗而潮湿的。北燕地处贫瘠的北方,天气干旱,地牢里倒是挺干燥的,没有一丝潮湿腐烂的气息,甚至晌午的时候还会有一丝的阳光从天窗处折射进来。这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地牢,就是挖在地底下,顶上用青铜封住,只留下一个小天窗通气。花倾城想,北燕人画地为牢,将自己蜷缩在北燕贫瘠的土地上,至今都还用着青铜器,大商早就在用铁器了。若不是北燕人善战,民风凶悍,只怕早就被其他国家吞并了。

    花倾城虽睁不开眼,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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