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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挽渊趁这两天的时间出去逛了逛,适应这个世界的公序良俗。最让杨挽渊不适应的并不是什么高科技产品或者是新鲜语句。而是女子的穿着打扮。

    杨挽渊生活的时代,人们思想保守,女子的衣着也是相当的保守。现在正值九月份,夏署还未完全的褪去,街上随处可见穿着超短裙的靓妹。白腻的双腿,若隐若现的领域让杨挽渊不敢直视。更别提那些胸前有缝能够腻死人的大胸妹了。正对于正处于青春期躁动的少年杨挽渊来说实在是种煎熬。

    胖子李越带了一路,引着引着就把杨挽渊领到了篮球场,之后就出现了三个少年就把两人给包围了。

    “哈哈,我们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终于聚齐了。”这是个自带光环的少年,脑袋的四周分别有几戳的黄毛,合起来就像一朵光晕。他的名字就叫黄茂。另一个身材比较矮小的,司主篮球队的控球后卫,名字叫做侯三寿。还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叫作高挺,手臂上有一个小小的纹身,如果不细看还看不出来。这就是想做痞子,但是还没有混子的胆量。

    “挽渊,听说你失忆了,怎样,还记得篮球怎么打吗?”侯三寿一边胯下运着球一边问道。

    “这怎么能忘啊,这对于我们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来讲那就是本能啊!你说对吧挽渊!”李越指了指篮球。

    “这我还真忘了。”

    “挽渊,失忆也不是这么个失忆法吧,这我们可不管哈,我们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已经好久没有出征了,这次我们约了釜山高中的打友谊赛,他们已经快来了,别给我们丢人,上给得上不上也得上。”黄茂是这个所谓的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的队长。

    杨挽渊有些无语了,这种时候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这次的会面,杨挽渊发现,他身边的朋友都是有点痞性,但是没有痞胆的人,就比如说黄茂吧,在学校里是看不到他染头发的,他用的不过是一次性的染发剂,一洗就掉,就这种人还是挺怕老师的。

    据说之前,就属杨挽渊最会打架,当然经常被打得最惨的也是他。这人脾气倔,一旦遇上真正的混子,难免不被教训一番。

    过了不久,釜山高中的篮球队就来人了。双方如约地进行了一场友谊赛。杨挽渊虽然并不知道怎样打篮球,但是这具身体本身残留的神经反应却是为他省去了许多的麻烦,杨挽渊尽量减少自己的运球,以自己为中轴,为队友输送炮弹。

    比赛结束了,杨挽渊没出什么笑话,虽然最后输了,但也只是以微弱的分数输掉了比赛,对于双方来说打得都很尽兴,这就足够了。而且虽然自称是金山高中第一篮球队,但他们并不是正规的校队,实力呢也着实一般。所以这种结果对他们来讲已经很满意了。

    这一次打完篮球赛之后,杨挽渊才发现这具身体虽然看过去很强壮,但是耐力还是有所欠缺的,一场比赛下来,就气喘吁吁的。这对于在古代参军,上阵杀敌的士兵的他来讲是绝对不允许的,他需要通过训练来提高这具身体的各个方面的能力。

    回去的路上,四个人还在自我夸耀着刚才那场比赛自己的表现,本来还提议到一旁的大排档去聚一聚,不过很快就被杨挽渊否则了。

    以杨父那种不待见自己的态度,刚刚出院就出去“鬼混”,那还不被一榔头给敲死。现在这个时候还是归家要紧。

    当杨挽渊回到家里的时候,杨父杨严居然在家。一看到杨挽渊进来就怪腔怪调地说道:“我们的杨大少爷游玩回来了。”

    “出去认认路,下次上学的时候,不至于走迷路了。”杨挽渊低眉顺眼的回道。

    “哥,你回来了。”甜美的声音在杨挽渊的耳畔回响,杨挽渊这才发现屋里面有一个女孩,穿着白裙,亭亭玉立地站在那里。青春甜美的脸蛋,笑起来有个浅浅的梨涡。这就是杨挽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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