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发店里出来,映小红就在小街上漫不经心地游荡起来。看到前面一个小饭馆,那种前世下馆子的感觉一下子冲上心头。现在自己身上有的是钱,于是,她一个转身就拐了进去。
饭店老板可没有那理发师愚蠢,虽然他看到映小红有点不一样,但看到映小红那冷漠的眼神,就马上点头哈腰地招呼起来。
映小红正在里面吃的不亦乐乎时,就突然听到远处有马蹄声音传来,不一会儿就看到街上跑过去一队人马,全是一色的黑衣服,黑礼帽,腰上挂着二十响的驳壳枪。
后面还有一队骑着自行车的黑衣人。
映小红虽然知道这是为日本人效命的汉奸们,那衣服和前两天在山里打死的两个是一样的。却不知道那种人是侦缉队哪种人是便衣队。当然,她也不可能出面向人打听,那样的话就等于告诉别人,自己不是其中之一了。
所以她仍然低着头吃着自己的东西,全然不管这些跑过去的人。
旁边吃饭的两个客人却小声地议论起来:
“哟,这侦缉队不知道又要去哪里抓人了!”
“他们也只有去乡下抢东西抓人才这么的嚣张,要是遇到龙虎山的人,可就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了,呵呵,听说了没有?前几天,这侦缉队六个人追赶龙虎山两个人,打死了他们一个,却在山里被赶来增援的同伙给打死了两个,据说是个神枪手,一枪一个!”
“龙虎山人可真厉害,敢给这些汉奸们斗,真让人解气!”
其中一人忽然看到了旁边在注意听他们话的映小红,就向另一个摇了摇手,小声地嘘了一声,指了指映小红,二人就不再出声了,只是低头吃的稀里哗啦。
映小红吃的心满意足后,才开始回往回走。
现在她觉得自己这样在路上走很不好看,应该有一匹马骑!
可一想到自己去年曾经抢了一匹小毛驴,到最后还是只有让它自己跑回了家,就觉得没有意思了,虽然有了马在路上跑的欢,但是这不骑的时候却不知道把它安排在哪里啊,而且自己现在也只是住在秘道里,拉上一匹马,反而会成了累赘。哎,要是专门有人给自己喂马煮饭多好啊!
映小红第一次感到了一个人的孤单了。
她不禁想起自己的家人来了,自己这无缘无故的就穿越了,也不知道自己的肉身是怎么一回事,是成了植物人还是直接死过去了?
要是成了植物人,那自己要是有机会再穿回去多好!
映小红摇了摇头,就一下子想到自己这个身体的母亲了,要不是她悄悄地给自己准备了那么多的钱,自己根本撑不到现在的。
现在自己身上还有不到二十个大洋,虽然还可以用半年,甚至省着用还可以用一年。自己这样一走一年多没有消息,母亲一定是很担心的,反正这兴义镇离大王庄也不远,不如今天就回家去看一看,到家也就是晚上了,也不可能有人看到的。
想到这里,映小红就真的开始向大王庄去了。
她并没有用轻功飞跑,而是慢腾腾地计划着路程,不想大白天的让村里人看到。
前面就是小王庄了,穿过小王庄,再过十几里就到大王庄了,由于时间还早,映小红就决定先到小王庄去看一看,溜达溜达。
根据自己脑子里这具身体的主人的记忆,这里可有一个自己从小就订的娃娃亲,叫什么刚子,自己还是在四五岁时见过他了,据说后来也到县城去读书了,映小红上中学时,那刚子已经毕业了,二人也一直没有再见过面。
日本人来了后,两家就更没有什么来往了,也不知现在那个刚子是怎样的情况,不知道他有没有当汉奸。
映小红自从知道连自己这具身体的父亲都和那么多人一起当了汉奸后,就对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