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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向着东北方向走下山坡。

    她家本来是在上海近郊,而她上班的公司,便是在上海。可是放眼望出去,居然看不到高楼大厦,不知这杀千刀的胡力瑧,是把她弄到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马蹄轻响,水叮咚回转头来,看见胡力瑧骑着马跟在她身后。阳光映照着他飞扬的绛红发丝,和飘逸的藏青衣袂,愈发显得雄姿英发,宛如子龙重生。

    只可惜水叮咚一肚子的烦躁与怒火,根本无意欣赏胡力瑧的飒爽身姿,反而秀眉紧蹙,张口责问:“你到底是把我弄到哪儿来了?为什么连一条公路一栋楼房都看不见?”

    “这里是庐州”胡力瑧张口作答,很快加以补充说明,“也就是合肥西南方向的紫蓬山脚,离庐州城有三十多公里。”

    水叮咚不听他说什么“庐州”,只听他说“合肥”就恨不能再骂他几句。她曾经去过一次合肥,坐高铁都需要三个多小时,换句话说,从上海到合肥,至少有四五百公里。真不知这杀千刀的胡力瑧是用什么办法将她弄到这荒僻之地,并且将她挂在了树上。

    “你的车呢?”她张口又问。现在只要能让她尽快回去上海,哪怕是低声下气也认了。大不了回去以后,马上递交辞工书,从此离得这个神经病越远越好。

    她现在真是觉得胡力瑧完全是个神经病,因为正常人谁也不可能为开个玩笑下这么大的功夫。而神经病,在她看来比杀人犯更加可怕。因为杀人犯的行为起码有迹可循,神经病却是随心所欲,既不讲道理,更没有道义。

    “这个年代哪里有车啊?你只能跟我共骑一匹马!”

    你听听,都这个时候了这神经病仍旧一本正经,好像越玩越上瘾了一样。水叮咚有心不理他,可是靠步行的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走出这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外,一旦太阳落了山,那可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所以她只能强忍怒火,满脸求恳。

    “算我求你了行不行?咱们别闹了,回到上海还要上班呢!对了,你把我弄过来花了几天时间,有没有替我请假?我可不像你是营销部的红人,无故旷工三天是要被炒鱿鱼的!”

    其实现在会不会被炒鱿鱼已经不是水叮咚首要考虑的,她现在只想赶紧回到锦绣繁华的文明社会,以免在此荒蛮之地,被这神经病谋害了都没人知道。之所以提到“炒鱿鱼”,不过是希望引起这个神经病最起码的愧疚与怜悯而已。

    “我们是穿越了,为什么你就是不相信呢?”神经病唉声叹气,一脸无奈。

    “好吧,就算我们穿越了!”水叮咚再退一步,“那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去市区?”

    “我不是说了吗?你只能跟我同乘一骑!”一边说,神经病从马背上扔了一个包袱给她,“你得先换身衣服!虽然这个年代民风开放,却也没开放到能穿你身上这样的衣服!”

    水叮咚真想将包袱直接扔到他脸上,但此时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继续忍耐打开包袱。

    虽然她没有穿过古代服装,但也能一眼看出,那是一套男装,而不是女装。

    “为什么是男装?咱不是说好了,要穿越只能穿越到民风开放的武则天时代吗?”她也说得一本正经,现在除了陪着这个神经病演戏,她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自保。

    “现在不是武则天的年代,武则天的年代我还没有穿越到二十一世纪去,穿越有一个铁定的规律,那就是不可能穿越到你已经存在的那个年代。所以现在是武则天后的玄宗年间,历史上最繁华的开元盛世。这个年代对女子的态度比武则天时代更加宽容,不过女子们多以男装为美,出门的时候一般都会身着男装。倘若打扮得花枝招展招摇过市的,基本上只有一类人:妓女!”

    水叮咚很晕!这个神经病大概是有臆想症,所以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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