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壹秒記住『 qu 】
拐过几个胡同口,回到隐藏在大城市后的这栋幸福小区。
古木参天,这是一座老小区了,夏天会有蝉儿吱吱吱的叫唤,秋天满地的老树叶子让小区变得深沉,更多了份宁谧。
在这栋小区居住的人们并没有多少迁移,偶有一两户出租的,每一栋,每一户都是“人丁兴旺”,这真的是楼如小区名,幸福小区。
习青住在4楼。
锁好了三轮车,他一口气奔上了楼。
在习青家的门口,此时站着一个高有一米七多的男孩,这男孩清瘦的身材,皮肤略显白皙,眼睛不大,顶着一副黑框眼镜,斯斯文文的。
这个男孩是习青的大学同班同学,他叫郝乐。
郝乐和习青的关系不错,后者和习青一样,艺术细菌发达,他虽不是在雕刻上和习青共鸣,可唱歌、绘画、写小说都是两人共同的络小说还是有些发言权的。习青自己不怎么写了,平素倒是看过不少经典小说,他倒乐意给郝乐指点迷津。
把电脑打开,把郝乐的优盘插进、读盘,当把的小说打开来后,习青是一头钻进了小说里。
右手点着鼠标,左手敲打键盘修改,习青对郝乐的小说蛮负责的;本来这没什么,可习青越是点击键盘敲打文字,越感觉手里再次涌动了什么东西,还是那股暖流,对!这股暖流诡异假如说前一秒只是在手端,可接着它竟然是冲向了脑际,这奇妙的气流还不是习青所能驾驭的。
短暂之后,气流通达脑际,灵光一闪,习青注意着重生之文艺家这部小说,下一秒,他却似乎在小说里那平淡的剧情中找到了更多可以写的情节、更矛盾和冲突的剧情、以及更强的代入感。
源源不断的经典小说情节更如泉涌入脑海。
好像好像这暖流不光可以雕刻,还可以帮我写小说?它可以帮我迅速的搜集所有看过的小说,并且好些自己似乎并没看过。太不可思议的暖流了!
一章一章读下去,即在那一秒,的剧情好像被习青整个推翻了。
他的表情生硬起来,皱眉道:“郝乐,这个小说你这么写并不好。”
习青的手停了下来,那气流旋即消失,不过对于整个小说的发展,习青早已成竹在胸,目光如炬地瞅向郝乐,
后者道:“啊,不好?哪里有问题?”郝乐一本正经地问。
“你这是明显的都市娱乐小说吧?可是你前期这拖沓的都市背景介绍就让人难以代入,都市文都是自带背景的,你不需要这么详细的主角介绍,这些后边读者会自然晓得,这是其一。第二呢,前边千万不要太虐,看小说大家就图个爽,你虐了谁愿意花钱看你的书。第三,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是关键的黄金三章,几乎决定了一本书读者会不会选择收藏来看。所以你必须制造出来矛盾和爽感。可你看看你写的,第一二章是介绍了主角家里穷,女主角背叛,不仅拖沓,还虐了主角;第三章按说该有什么金手指了吧,你出来倒是出来了,可在最后边,仅仅是个什么电子书,电子书的技能也没体现,还要慢慢摸索,那读者有那个耐心去等你慢慢开发吗?一个词:食之无味。”
习青往常不会这么严厉,也没见他说过这样一针见血的话。但今天,他的话却如醍醐灌顶,让郝乐顿时明悟了许多,惹得他点头道:“你,你说的好像是,是这么个道理。那我该怎么写?”
“你啊,现在怎么写都是白搭,因为你还没有积累够。写小说你脑袋里要有成千上万个情节,没有经历你就只能通过读别人的小说恶补,总结。可你读的小说又少。暂时我只能跟你说这么多,其实我建议你把心思放在绘画上,那个比你写小说有前途。”
习青并非开玩笑,他放弃小说,也是他看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