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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带产品目录,说明书,报价,老娘都放过你。但你连自己店卖的电器开关的品牌都说错,怎么原谅你?大家聪明人,过个场面而已,什么意思?

    想到这里,方凌不忿跑到门口,指依森吼道:“给老娘听着,一个月内不许离开市。”

    恩,这个嘛,方凌是有这权利,但是需要开书面通知。依森可以向法庭上诉,这种案例一般三天内开庭。方凌拿不出证据,行政通知书就会失效。

    依森也是吓一跳,反省自己也确实白痴到了极点,虽然知道来部门不是谈生意,但是自己一点都没准备,实在是说不过去。那一分钟,看着方凌脸色慢慢转黑,依森内心是很抱歉的。但是品牌不能乱说,依森不知道自己店铺是否有权代理销售名牌品牌。

    不过依森被骂也很不爽,死丫头你能把我怎样?

    半小时后依森回到店铺就知道,死丫头真能把他怎样。

    “我们是缉毒处,接到匿名举报,怀疑你们店铺内藏有毒品。我们查询了你们店铺的销售等记录,认为你们店铺营业非常可疑,这是刑拘通知书,你们两个跟我们走一趟。”

    这个理由真的无法反驳,就冲依森在七组那的表现,明显就不是做生意的,现在又有匿名举报。可以申诉,但是检察官询问营业上的问题,怎么回答呢?依森发现自己犯错了,不应该太客观估计警方和法律的关系,没错,法庭宣布你有罪,你才是罪犯。但是警察有权调查嫌疑人,而自己在七组谈生意的表现足够警察怀疑。

    营业额多少?每月多少税?投资多少?为什么开电器开关店?货从哪调的?进价多少?

    警察这种行为并没有太大利益,方凌知道查不出依森的实际犯罪证据,但是一股邪火憋在心中让她非常不爽。大家客客气气的玩个游戏过场,互相接受和释放一些信号,和平的礼貌处理此事就可以了。但你非要搞事,你以为就你能搞事?

    缉毒组接到方凌的电话,二话不说立刻派人给方凌出头,他们也相信方凌不会让他们骚扰良家商店。先刑拘,请方凌到缉毒处做笔录,而后审讯,询问店铺营业情况。缉毒处确定此店经营不正常,有足够理由怀疑。

    方凌刚开始是一肚子邪火,火气下去后和左罗汇报,左罗一拍大腿:“干的好,把他们两个困死,能困几天困几天。”

    左罗一句话,从私人恩怨变成了官方行为,缉毒处也正式进入程序。两人开店,对店铺情况说明无法吻合,支出和收入不成比例,对为什么开开关店理由不一致。双方在店铺经营中所表述几乎全部不一致。而后是搜查,这一搜查竟然有惊喜,店铺内藏有一部卫星电话。再搜查住所,又有惊喜,发现一把国内没有销售的北约军用制式匕首。

    已经足够嫌疑,两人对细节无法统一口径,于是检察官批准转看守所,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左罗联系看守所,在其暗示之下,他们都被分配到了比较恶劣的通铺,头铺会很礼貌的对待他们。

    让左罗惊讶的是,依森夫妻虽然在刑拘通知书签字,但是却不知道写将通知书发给哪位亲属。按照规定,警方要送达刑拘通知书给家属。依森毕竟在美国多年,电话联系上一位同学说明情况,同学表示立刻飞市,处理相关事情。但是老板娘是本地人,只去国外旅游一趟而已,她坚决不写自己的父母和兄弟,憋了半天,只能给依森的同学打了电话。

    他们很清楚,写谁,谁就会被警察盯上,虽然本地有人,但不能写本地人。

    顾问收到消息,一开始以为是苏诚捣鬼,听明白后三尸神暴跳,自己在市的负责人把自己坑了,这么业余的把自己给坑了,不可理解,不可理喻,不能原谅。现在最好办法就是律师起诉,要求撤掉刑拘,道理上说警方没有犯罪证据,必须撤销。但是两人被分开,细节口供出现很大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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