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洛从噩梦中惊醒,一个麻溜就地翻身滚了一圈,很快扫视了周围以后,才半蹲着下来擦了擦脸上的冷汗。
第七天了,每天都是从恐怖的场景中醒来。所幸他从小就是孤儿,生性敏感又历经磨难,这一点点噩梦还吓不着他。
时间刚过凌晨最黑暗的时候,东边的天开始微微亮了起来,断壁残垣如张牙舞爪的猛兽一般,也跟着一点点地透露凶相。
他揉了揉脑袋,眼中没什么神采,但心里还是嘟囔了一句:“幸亏是在夏天,这要是冬天怕不是一分钟都活不了了。”
这才能看到原来他身上能看到的衣服都是破烂的黑布,一层层地裹在身上跟个行走的木乃伊似的。靠近了还能闻到一股股冲鼻的尿骚味,显然这些布还有些不可明言的来路。
上天从没赐予过他幸运,陈洛这个名字也是他十五岁的时候给自己起的。之前人家起过,自己起过多多少少十来个名字了,像什么流娃啊,铁狗子啊,小丘丘啊,还有个扎着长小辫子打扮奇怪的疯子大叔给他起了个爱新觉罗·除魅的霸气洋气的名字。他总觉得换一次名字就代表一次重生,新的名字代表着新的开始!
起码七天前他是这么想的。
现在老天老头又给他出了个世纪难题,不连名字这应该是他老人家为难他的一千零一次。
丝丝缕缕的淡白阳光映照着这荒凉如荒漠般的城市,腐烂的气息早就在这片大地上弥漫了许久。陈洛理了一下身边的家伙事儿,心中因为噩梦掀起的疙瘩也被思绪中的感叹抹平而去——这可真他妈是个世纪的难题。
他抬头瞥了一眼远处烂木绿草丛生的地方,猫下腰凭着记忆小心翼翼地走了起来。
那玩意儿应该还在那,也不知道还要插上几次才能收服。他已经惦记着它许久了,足足有四天的时间。
“四天还不长吗?这末日,大多数人能活过二十秒就值得称赞了。”他来的时候这么跟那个女孩子说,那个眉清目秀的可怜的大家闺秀。
路上残瓦碎石无数,随便一踩就会哗哗直响,好在他早有准备,一身黑色布衣,连脚上都裹的是厚实帆布,加上走的都是之前刻意踩过的地方,发出的声音在这凌晨里也能忽略不计。这可是这些年用来养活自己的看家本领,至于用来干什么的,谁爱想谁想去!
绕过前面高高的断墙,再走过一片坍塌的小巷子,后面就是一大片黝黑的树林,一颗颗被蛮力生生扯断的树木横七竖八,龇牙咧嘴地倒在地上,各处都长着不管是什么世界,什么时间都顽强地让人想死的永远叫不出名字的杂草。
这里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是这样的景象,若是在七天前,这能不靠后期处理就直接拍个特效满分的恐怖片出来,就连太阳高照的时候估计也没多少人敢直接走进来。
然而这时候,这里却是他最向往的地方之一。
应该说二中之一。
敏感而多疑,顽强而善变,这是他这么些年来从陌生人,陌生环境那里学来的性格。对他来说,之前的生活每一天都是陌生的,偶尔几个一同流浪的兄弟被哪个大家门第看上,不是一夜之间飞黄腾达了,就是一夜之间变成人家身体上的某个部件了。呸,说得流浪那么好听,不就是要饭吗?
一个地方不能久呆,与其说这是他们的行规,倒不如说是生存法则。你总是得在当地人没能摸清你性格秉性,行动规律前离开,永远别奢望着会有人给予你恰巧需要的施舍。
你若要问陈洛相信不相信善良,他肯定会点头,然而你要问他相信不相信爱情,他肯定会把头摇得像个神经病。安稳的生活就跟爱情是一样是只能幻想的,对他来说。
每天的陌生在赋予他堪比钢筋混凝土一般的脸皮之外,也给了他如蟑螂一样的适应力,这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