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又转了性子,喜欢写字了。做什么都是半桶水晃荡,平白给旁人落个笑柄,说你是个附庸风雅的俗人。”靳花初虽这么说,但还是坐在了书桌旁,拿起屠酒儿写的字看。
“我初来这里,什么都不懂,就觉得那些诗词好玩,而你又正好精于诗词”屠酒儿怕说岔了话,靳花初就不教她了,忙又改口,“花初,虽然我做什么都是一时热度,但这一回我答应你,只要我不离开你,便永不弃这‘附庸风雅’的爱好。”
“如此说来,你终有一日会离开我。”靳花初半是打趣半是认真道。
“怎么会呢?就是有那么一日你我天涯海角,我也会一直把你带在心里的。”屠酒儿拉起靳花初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眸子亮亮的看着她,“永不敢忘,相信我。”
能相信吗。
屠酒儿最擅长撒谎,然后用些花言巧语混着她那张脸,竟能蒙骗过世间大半人。
靳花初知道不该信,可心中又有另一股情绪,欢喜,期待,蠢蠢欲动,令她宁可抛却理智,也愿意自甘堕落地相信那人的许诺。
这就是情之一字的妙处么?
“还不放开我,不想学写字了?”靳花初放柔了声音道。
屠酒儿看她松了口,忙“哎”地应了,搬了张小凳子坐过来,趴在桌子上看靳花初为她演示。
那端正坐在书桌旁的女子,脸庞苍白瘦弱,肩腰单薄亏虚,唯一一点浓墨重彩的点饰,只有那眼角下的红色泪痣,细细小小,别致有趣,令人喜爱。
窗外被拦成缕的光透进来,照在她秀雅如竹的脸上,照在她灼灼熠熠的朱红泪痣上,照入屠酒儿的一双桃花眼中。
夕阳的残光太舒适了。
有一个人在身边静静写字,也太舒适了。
屠酒儿蓦地开始犯困,眼睛一瞌一瞌的,再看不清纸上写的那些字。
“这是‘春’字,上半部写的时候注意三横的长短,下面的日要写小”
“春”
屠酒儿模模糊糊地随着靳花初的话呢喃。
“这是‘日’字,单写这个字时,封口的这一笔要尤其注意。”
“日”
“这是‘游’字,左中右结构你要——”
靳花初半句没说完,停下笔,看着已迷蒙入睡的屠酒儿,轻轻叹了口气,把手里的笔放回笔搁。她招来一个宫女,吩咐拿了袍子,给睡着了的屠酒儿盖上。
这些曲曲绕绕的含蓄心思,屠酒儿什么时候才能领会呢?
但愿,自己能活到她可以真正领会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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