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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

    当时他们和港口附近的小组织有些冲突,在路上被突袭包抄。小组织毕竟比较松散,打手也都是些未经训练过的混混。所以老帮主随身带的人虽然不多,还是短时间就把对方给解决了。

    没想到有个小混混趁乱逃进树林里,放了一记冷枪。

    就是那一枪,促使玄武改朝换代。

    那是个意外,严格说起来却又不是。那时候程霄注意到了敌方有脱逃的打手,他反射性举枪瞄准,差一步就要扣下扳机。但是有人阻止了他,从身后传来低沉而清晰的嗓音,叫他不要开枪。

    那个人是李念恒。

    “我老早就看李念恒不顺眼,铁板钉钉的证据都有了,他想背叛你,你为什么还要留他活路?”兰芯坐在后座,还在闹脾气。“你现在立刻带我去找他,把他交给我处置,非得杀了他不可,否则的话”

    否则如何,夜长梦多?后患无穷?

    程霄的脑子还在转,突然感觉一个冷硬的物体抵在太阳穴上。

    兰芯手持一把小巧的银色手枪,是她父亲的赠物。

    “否则我就杀了你。”

    程霄要去的方向是城南,这座城市的贫民窟,也是他们俩极其熟悉的地方。

    虽然当下盛行无人驾驶的自动车及飞行器,但是为了防备有人在车子电脑系统上做手脚,他一般还是习惯自己开车。

    李念恒坐在他的副驾驶座,因为懒得回自己住处拿衣服,他穿的是程霄的衣物。居家日常的衬衫长裤,穿在他身上大致合身,对比程霄的流氓气质,同样的穿着放他身上平白多出一股书卷气。

    黑色烤漆的跑车在街道上疾驶,从高楼林立c街容清洁整齐的商业区来到城南贫民区。

    这里的楼房层层叠叠,大部分都是用劣质建材毫无章法地搭建,不断扩增的建筑遮蔽日光,新楼压旧楼,使得街道更加窄小。如果不是对这一带地形十二分熟悉,根本不可能驾车在错综曲折的巷弄间穿行。

    一进贫民区,车速就被迫减缓。不时有几个全身脏兮兮的小孩站在路边好奇地观望。

    程霄一手扶方向盘一手夹着菸,嘴里喃喃抱怨:“也亏你想得到,居然得跑到这种地方来。”

    “没办法。我呢,其实是个挺念旧的人。”李念恒专心致志观察窗外的景色,经过一间脏乱阴暗的蒸饺店时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哎呀真怀念,当初在这里偷东西吃总是被老板追着跑十几条街。”

    “你还笑得出来?那个卖饺子的大叔下手可狠了,你哪次不是被他揍得爬不起来?”程霄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像在看神经病似的。

    “是吗?”李念恒看起来还是很开心的样子。“老板揍人疼不疼我倒是忘了,只记得他家卖的饺子特别好吃。”

    尤其是那会李念恒只要挨了揍,程霄就会把自己偷到的吃食分给他,这样一来就算挨了打也不疼。

    “只记得吃的不记得疼,该不是给打傻了吧。”程霄喃喃自语。

    车子驶过店铺,拐进两个路口外的深巷,在一片破败的砖造楼房前停下。

    “就这里?”

    “就这里。”

    “老样子?”

    “嗯,老样子。”

    这栋楼不知道盖了有多少年,一楼几乎已经塌了一半,里边楼梯也垮了。歪斜的门扇随着冷风一晃一晃,里面砖土散落一地,烟尘弥漫,完全没法住人。

    倒是楼房二三楼的结构还算完整,里面的住户干脆搭了个铝梯从窗边直通地面。程霄和李念恒顺着铝梯爬到三楼,又踩着三楼的窗框翻上顶楼。

    顶楼一间铁皮搭建起来的小屋,就是他们共同生活了好几年的地方。

    “愣在那里做什么?进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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