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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水莹珠的女人听后,十分崇拜地说:“听闻东方有青龙氏,果有其人,能在此相遇,倍感荣幸。“
“在这荒芜大地,能够遇上你才是我的幸运。语言不通,不知道该如何是好。“风凌天说完,扫视一眼跪倒在地的野蛮人。
水莹珠张嘴大笑说:“确实不知如何是好。当初我被他们劫来这里的时候,也花了好长时间才适应得了。“
风凌天感兴趣,问:“你是被劫来的?“
“当然是被劫来的。难道我还会主动嫁过来吗?“水珠脸带微笑,开朗地说。
风凌天听后也是微微一笑,说:“我只是疑惑,你脸带笑容,神情开朗。看上去不像有委屈的样子。“
水珠唏嘘一笑说:“我被劫来这里已经将近十年,生了孩子六个,有委屈也消磨干净了。而且,这里的人虽然野蛮,但对女人很是关怀。要不然,我也不会有这样的身材。“
水珠说完,拍了拍自己腰间的赘肉,笑呵呵地看着风凌天。
风凌天赞叹说:“你倒是奇女子一枚。你在这里生活了将近十年,所以懂得这里的语言?“
水珠点头说:“懂得。其实他们的语言不难,相处时间长了,哇哇几声你就知道他们想表达什么。他们都是以前燧人氏时代部落纷争逃亡到这里的难民,文明部落排斥他们,他们也不愿意去接触新部落文明。说起来怪可怜的。“
风凌天看着这些衣不蔽体的族民,叹息一下。生存之道,自古为艰。
想到黎菱还身处危险,风凌天就直入正题说:“我有一同伴还在沙漠中,生死未卜。你帮我转述这些人,说我要告辞了。“
“什么?在沙漠中?你同伴可带够食物和水?“水珠惊恐地问风凌天。
风凌天被水珠的惊恐吓到了,便问:“怎么了?“
“万万去不得沙漠啊!那是火神的领地,活人进去后就出不来了!这里的老人告诉我,他们的祖先生存在这里有十余代,从没有见过活人从里面出来过。那可是绝对的禁地,万万进去不得!“水珠慌张地告诉风凌天说。
风凌天眉头皱得舒展不开,这可怎么办?想起黎菱的笑颜,风凌天无法割舍。
风凌天指着地上昏迷的小石头还有窝在他身上的小老虎,对水珠说:“她进去不久,我去追或许还能追回来。麻烦水莹珠帮我照料他们,若能安全回来,定会回报。“
“我看来不及了。而且你什么都不带,去了也是送死。沙漠中白天炎热如火烤,夜晚寒冷如刀割。就算你是真的天神,也难以忍受。你还是放弃吧。“水珠劝导说,“不如留下来,你杀死了他们的天神之子,你就是新的天神,你可以在这里称王。何必为了一个人而去冒险?“
原来被风凌天杀死的那个头领自称天神之子,自称他的勇猛是上天所赐,只有天神才能伤害他。结果他的牛皮吹破,被风凌天今日所杀。那些野蛮人看到天神之子被杀,自然地把风凌天当成了天神,所有才会纷纷下跪膜拜。
风凌天看着远处的沙漠,坚定地说:“来到这里本身就是冒险。水莹珠,告诉我如果要进沙漠需要带些什么?“
“水,食物,火,还有皮袍。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还有,还有武器。传说沙漠中有沙蛇,为火神所养,是沙漠的守卫,长如山脊,口能吞日。若是遇到,无任何生还的机会。凌天兄弟,你还是放弃吧。“水莹珠依旧劝导说。
水莹珠被劫到野蛮部落,生存近十年,依旧开朗积极,可见乐观。但对沙漠依旧感到恐惧,说明这沙漠当真危险。
但越是危险,风凌天就越担心黎菱的安全。心有情意,岂能理智?
风凌天阻止水莹珠继续说下去,低沉地说:“你能不能让他们送我水、食物、易燃的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