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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安全感,但总比当个杀手要好。况且他现在过得还蛮快乐的,演艺圈比他想像的要更有趣,能够认识的朋友也更多,既然上天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若又回到以前过打打杀杀的生活,岂不是辜负了上天的厚爱?

    再延伸想想,既然如此,他还是别去趟李芝韵那滩浑水了,甚至不要太过高调显山露水,好好演戏唱歌就好。当什么英雄神探之类的,既不属于杀手的范畴,更不是一个艺人的天职。闲时周旋于庄希雯等美女之间浪漫一番,与马明等兄弟徒弟们胡闹,间中还能得到表演时的掌声,岂不快哉?

    他也不再多想,回到书房,看到庄希雯还在玩吃鸡,就站到旁边看看。这个《绝地求生》的游戏,跟平常的游戏不同的地方,是一个类似电影「大逃杀」或「饥饿游戏」的概念,困住一大批上百人的玩家在一个地方寻找武器互相厮杀,生存至最后的一人或团队会赢得比赛。

    在与世界各地的人玩的时候,一般都会说英语,而庄希雯在美国长大,英语当然流利,但她也诧异简俊的英语同样非常流利,她当然不会知道简俊多年在国外颠沛流离。跟简俊玩的风格不同,她喜欢跟别人组成一团去吃鸡,而且大部分都是不认识的网友,更不知道她是大明星的身份,玩得不亦乐乎。

    至于简俊,若非跟庄希雯一个队伍的话,他根本不会和别人组队,他觉得这是应该玩到最后只剩下一人的游戏。既然一个人也可以赢的话,何须跟别人一起合作?无疑团队战术有它的价值,就好像以前「隐灭」组织里面也会有团队合作的任务。可是这个游戏经常跟一些毫无关系的人组队合作,他自己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在简俊眼中,庄希雯玩吃鸡的个人技术堪称一流,要是她一个人做独行侠的话,很容易玩到最后。可是当团队合作的时候,她的猪队友往往被击倒,连累她去冒险救人。有一次在大平原上附近没有任何掩护体,庄希雯还是一股劲儿去救一个队友,结果暴露在敌人的埋伏前面,死在敌人的枪下。

    简俊看到不禁说道:「妳把那个笨蛋救起来后自己却死掉了,其实以妳的技术就算你的队友全死光,妳也可以玩到底成为赢家,在那个情况妳明知敌人在附近,应该舍弃这个猪队友,跟其他队友绕到埋伏的敌人后面攻击嘛,这样死掉多可惜?」

    庄希雯哈哈两声:「玩团队合作就是要这样才过瘾呀,我的格言是:要是自己不够能力就没办法,只要能力做得到的话,我的队友一个都不能少!」

    简俊还是说道:「妳很傻呀,这些人不认识妳,妳也不认识他们,游戏而已,又不是现实,何必那么执着?」

    庄希雯望着简俊微笑说:「我希望自己表里如一,我希望玩游戏的时候反映的是我的真实性情,也不希望因为在网上自己用的是另一个身份就为所欲为,那会慢慢蚕食到我真实的我。虽然是游戏,但既然一起玩了一会,在生命中有交集,就算是有点缘分了,不忍心见死不救!更不喜欢自己慢慢习惯变成一个只顾自己,冷漠的人!」

    庄希雯这番说话「当」的一声敲中了简俊的心,让他再次想起林宝坚记忆中的李芝韵,曾经跟林宝坚有过不少美丽的回忆,留下一个抹不走的倩影。简俊虽然不是很想做英雄,但这个女人的确和他有点交集,正如庄希雯所说,没有能力的话就无可奈何,有能力的话如何能见死不救?难道重生后得到了林宝坚的身份,就要泯灭简俊的能力和本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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