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战场一般,啧啧,这得多少钱啊。
知亦心疼的捡起自己脚边的一个靠垫,扔在沙发上,靠,自己醒来的时候,明显是睡在地上的,现在额头上面的伤口上的血都已经凝固了。
来不及收拾周围的东西,知亦进了厕所,看到镜子中狼狈的自己,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黏黏的,还有额头上面那个狰狞的伤口,看着就可怕。
血都已经流到了脸颊上面,滴在了衬衫上面,真是狼狈的可以。
知亦扒开了额头上面的刘海,因为血的干枯,头发已经粘在了伤口上面,知亦轻轻的触碰,就疼痛到不行。
屋子里面已经没有别的人了,哪个王八蛋把姐给弄成这样,被她知道了,一定饶不了他。
而且似乎是被酒瓶拍的,自己脸上身上现在还有酒水,熏到不行,好歹自己现在也是一个经纪人啊,到底是谁敢这么对自己。
安静的屋子,一阵突兀的铃声响起,加上震动,让知亦感觉到了口袋里面的手机,抽出一只手,拿出手机,看了下上面的名字,上面只有两个字,盛彦。
盛彦是谁,知亦并不知道,因为她还没有接收原主的记忆啊喂。
“喂。”知亦接了电话。
“你在哪。”对方沉稳的声音,似乎带着一点焦急。
“我在家啊。”这里,应该是自己的家吧。
“呆着别动,我马上过来。”
然后电话就被挂断了,手机回到了主屏幕,知亦看了下时间,已经十一点了。
铺天盖地的记忆而来,这具身体的原主,叫乔知亦,是娱乐圈里面的一个经纪人,算得上是王牌经纪人了,因为她的手下,可是好几个大牌的。
乔知亦从小就是一个孤儿,然后按部就班慢慢的长大,本来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知亦到也不觉得自己从小过得是多么多么的苦,反而尽量的不去想这些。
知亦的人缘特别好,以为她有一张会说的嘴,黑的也能说成白的。
在学校里面,就有很多的朋友,在学校外面,也结实了很多的朋友,黑的白的都有,也算是有人罩着,平时也没人敢得罪自己。
因为有好的口才和好的人缘,到了大学的时候,知亦就去了她们市里的电影学院,本来是学的表演,后来觉得表演实在是不适合自己,后来就跳到了经纪人。
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知亦进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娱乐公司,带了一个新人,因为知亦人缘好,能说会道,接了不少好的资源,一下子就捧红了一个男星。
原本只是带着一个的,后来因为那个男星火了,公司也开始注意到知亦了,发现知亦确实是有本事,就连着丢了好几个艺人下来,最忙的时候,知亦一个人带了四个艺人。
或许是因为运气真的好,这四个艺人都一下子就火了,知亦当然也就成为公司的王牌经纪人了。
从二十二岁大学毕业,到现在知亦二十七了,在娱乐圈混迹了五年,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人,虽然不是一个个都大红大紫,但是最差的都是小有名气,知亦也一下子被广大的人熟悉。
有很多准备出道的人都想挤破头在知亦的手下,后来有了本事,知亦带人都是自己挑的,公司也给她这个权利。
两年前,知亦亲自挑了三个人来带着,盛彦,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还有两个分别是林目轩和苏叶。
盛彦是这三个人中发展的最好的,也是知亦最看好的,因为他确实是有这个实力,也是知亦到目前为止碰的最红的一个人,说红了半边天一点都不夸张。
林目轩和苏叶两个人都不错,也是特别的红,但是比起盛彦,还差了一点。
这三个人知亦都特别的满意,对她来说,盛彦是最满意的,因为他真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