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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

    这不就是车祸那天捡到的那个?阚良颠了颠手中的石头,仔细在路灯的光芒下打量着它。这有什么用处?拿来砸人么?

    还不可损毁,说的挺厉害的,不就是砸不坏么?这算什么鬼的特殊效果?而且好像也没什么鸟用,石头么,又不是什么稀罕玩意,碎了再捡一块就是。

    何况这又不是原始社会,谁还用石头打架?

    阚良随口道:“特殊效果——幻化是什么意思?还能变成手枪不成?”

    在阚良的报怨中,这个奇怪的石头唰的一下,还真的变成一把手枪。跟他心中所想的一模一样,细长的枪管,木柄,这是一把驳壳枪,也叫盒子炮,学名毛瑟军用手枪。

    这可太厉害了,阚良心中惊喜万分,爱不释手的摩挲着手枪,他以前只玩过玩具手枪,还从来没有玩过真枪。冰冷的金属质感,实在太爽了,阚良差点忍不住想要开两枪过瘾,但一想楼下还有个大魔王呢,才强行转头不去看它。

    “25、24……”

    光幕上的数字还在不断减少,时间越来越少了。

    手里有枪,心中不慌。

    就算从来没有摸过枪,这时候的阚良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前的事先不去想,现在该面对的总要去面对的。

    这个科纳斯到底是谁?饭店指的是哪里?阚良一直竭力在脑中回忆电影中所发生的情节。

    《少年汉尼拨》这部电影并不精彩,阚良只看过一遍。除了主角长得帅这点有些亮眼之外,其他角色在他脑中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凭科纳斯一个名字他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哪个。

    直到阚良打开灯,看到镜子中那张长满黄色络腮胡的脸,他才想起来,原来科纳斯就是那个饭店老板。

    饭店老板阚良还是有点印象的,只因为这个饭店老板的死法有点特别,被帅哥主角拿叉子从下巴穿到天灵盖。

    这样的死法,阚良在看恐怖片时,并不害怕,只是觉得还算有点创意。但是想到自已科纳斯马上要面临这样的命运,阚良就觉得一阵牙酸,下巴都在抽抽。

    阚良记忆中隐约的印象中,这个时间点,电影剧情应该进行到马上要结束的阶段。这个时候科纳斯把紫夫人抓走送到一号坏蛋的船上,然后回到饭店里,碰到藏在厨房里的汉尼拨。再然后汉尼拨逼科纳斯交待一号坏蛋的藏身之地,再被干掉,往下就没这个科纳斯的戏份了。

    但是为什么光幕会给这样一个任务?让自已逃亡,要是失败自已会有什么样的惩罚?要是成功不就是改变了剧情吗?会有这么简单吗?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光幕中提示的“汉尼拨已经进入饭店正门”意思就是等倒计时结束后,汉尼拨就会藏到饭店的厨房里。

    阚良毕竟只是他出租车司机,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中南海保镖,也不是什么特种兵,更不是什么变态杀手。

    明知道下面有个会吃人的杀人恶魔,还能心平气和的过去跟人家聊天,然后三拳两脚把人家干掉。他没那个心理素质,也没那绝世武功。

    按照那个见鬼的地狱交易所系统的评价,阚良这个前出租车司机是个连普通人都打不过的废柴,估计楼底下那个食人魔汉尼拨站那里不动,任由阚良拿刀子捅,估计都不一定能捅得死。

    那现在怎么办?阚良急得在房间里直转圈。

    “15、14……”

    要不?还是跑吧。

    遇到危险逃跑这大概是正常人类的想法,也是目前阚良能想到的唯一方法。

    好像这个也不大行得通,按照宿主科纳斯的记忆,这个饭店并没有后门或者其它通路,走正门绝对会碰到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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