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残血的叶秋,苦笑着说道。
他们确实成了光杆司令,百人的敢死队全军覆没,那之前的一万精兵也都成为了冰凉的尸体。
他们拼到了最后一刻,几乎都杀了数百的敌人,才心满意足的闭眼。
这要不是钟楼忽然派人来驰援詹姆斯的话,笑到最后的,绝对会是他们!
“撤!”
叶秋大手一挥,下达了命令。
今日他的目标是击杀詹姆斯,既然现在已经达到目的,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战斗到底。
他已经让一万多的兄弟陪葬了,要是再折了钟离,慕清冷和王凯的话,那就彻底的得不偿失。
“好!听冷血命令,所有人,撤退!”
王凯憋足了嗓子,喊道。
尽管喊的是所有人,但其实能够站起来的,已经不足十指之数。
而且,大部分都是受了重伤,缺胳膊断腿的。
“那群华夏人想要逃走,不能放过他们,追!”
外国佬发现了不对劲,迅速的组织起进攻的梯队,俨然是要赶尽杀绝的节奏。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看来这群混蛋对华夏的古诗词文化挺了解的,追着冷血军团寥寥数人不放。
“你们先走,我断后!”
王凯怒吼一声,霸气十足。
在这个危急存亡的时刻,他一点也不含糊的,起到了一个军团长该有的作用。
“不行,你先走,我来掩护!”
叶秋直接就严词拒绝了,态度非常的坚决。
这要是在一年之前的话,可能他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因为那时候的王凯有两条胳膊,正是巅峰时期。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王凯双袖空空如也,让他留下断后,无疑是在让他送命。
所以,叶秋根本不同意,说什么也不能够放弃跟着自己这么多年的和尚。
“冷血,不能够再犹豫了,敌人再次攻了上来,你必须走!”
王凯用脑袋顶着叶秋的胸脯,像是一头蛮牛,发狠似的让自己的老大撤离。
什么是忠诚,这就是!
同为冷血军团的军团长,在生死时刻,王凯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也得保住地狱修罗。
反观詹姆斯,给了他无上的权力,结果却在黑暗世界作威作福,背叛了叶秋。
人比人,气死人,这就是差距。
叶秋再一次的动容了,鼻子一酸,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能够遇到钟莫愁,铁娘子,和尚这三个同伴,是他上辈子攒来的福气。
可就当他下定决心,准备先行撤离的时候,角落里一个外国兵偷偷摸摸的露头了。
刚刚这个混蛋装死,故意将同伴身上的残血抹在脸上,一直躲在角落的掩体后面。
现在看到叶秋等人准备撤离,他立刻就悄悄的站起身,攥紧了手里面的枪。
只见这家伙小心翼翼的移动着自己的位置,缓缓的靠近敌人,然后架起手里面的狙击枪,眯上了左眼,开始瞄准。
“愚蠢的华夏人,去死吧!”
外国兵怒吼了一声,忽然就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暗响,子弹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对着地狱修罗的脑门就飞了过去。
这个狙击手还是有点眼力劲的,他知道在场的人中,叶秋是领头的,只要将他给灭了,冷血军团基本就完蛋。
到那时候,敌人肯定会群龙无首,乱作一团,他们只需要以逸待劳,收割人头就行。
而他自己,回去还能够向钟楼邀功,毕竟他可是杀了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主宰,多么值得骄傲光荣的事情。
少说也得给个一等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