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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残血的叶秋,苦笑着说道。

    他们确实成了光杆司令,百人的敢死队全军覆没,那之前的一万精兵也都成为了冰凉的尸体。

    他们拼到了最后一刻,几乎都杀了数百的敌人,才心满意足的闭眼。

    这要不是钟楼忽然派人来驰援詹姆斯的话,笑到最后的,绝对会是他们!

    “撤!”

    叶秋大手一挥,下达了命令。

    今日他的目标是击杀詹姆斯,既然现在已经达到目的,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战斗到底。

    他已经让一万多的兄弟陪葬了,要是再折了钟离,慕清冷和王凯的话,那就彻底的得不偿失。

    “好!听冷血命令,所有人,撤退!”

    王凯憋足了嗓子,喊道。

    尽管喊的是所有人,但其实能够站起来的,已经不足十指之数。

    而且,大部分都是受了重伤,缺胳膊断腿的。

    “那群华夏人想要逃走,不能放过他们,追!”

    外国佬发现了不对劲,迅速的组织起进攻的梯队,俨然是要赶尽杀绝的节奏。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看来这群混蛋对华夏的古诗词文化挺了解的,追着冷血军团寥寥数人不放。

    “你们先走,我断后!”

    王凯怒吼一声,霸气十足。

    在这个危急存亡的时刻,他一点也不含糊的,起到了一个军团长该有的作用。

    “不行,你先走,我来掩护!”

    叶秋直接就严词拒绝了,态度非常的坚决。

    这要是在一年之前的话,可能他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因为那时候的王凯有两条胳膊,正是巅峰时期。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王凯双袖空空如也,让他留下断后,无疑是在让他送命。

    所以,叶秋根本不同意,说什么也不能够放弃跟着自己这么多年的和尚。

    “冷血,不能够再犹豫了,敌人再次攻了上来,你必须走!”

    王凯用脑袋顶着叶秋的胸脯,像是一头蛮牛,发狠似的让自己的老大撤离。

    什么是忠诚,这就是!

    同为冷血军团的军团长,在生死时刻,王凯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也得保住地狱修罗。

    反观詹姆斯,给了他无上的权力,结果却在黑暗世界作威作福,背叛了叶秋。

    人比人,气死人,这就是差距。

    叶秋再一次的动容了,鼻子一酸,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能够遇到钟莫愁,铁娘子,和尚这三个同伴,是他上辈子攒来的福气。

    可就当他下定决心,准备先行撤离的时候,角落里一个外国兵偷偷摸摸的露头了。

    刚刚这个混蛋装死,故意将同伴身上的残血抹在脸上,一直躲在角落的掩体后面。

    现在看到叶秋等人准备撤离,他立刻就悄悄的站起身,攥紧了手里面的枪。

    只见这家伙小心翼翼的移动着自己的位置,缓缓的靠近敌人,然后架起手里面的狙击枪,眯上了左眼,开始瞄准。

    “愚蠢的华夏人,去死吧!”

    外国兵怒吼了一声,忽然就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暗响,子弹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对着地狱修罗的脑门就飞了过去。

    这个狙击手还是有点眼力劲的,他知道在场的人中,叶秋是领头的,只要将他给灭了,冷血军团基本就完蛋。

    到那时候,敌人肯定会群龙无首,乱作一团,他们只需要以逸待劳,收割人头就行。

    而他自己,回去还能够向钟楼邀功,毕竟他可是杀了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主宰,多么值得骄傲光荣的事情。

    少说也得给个一等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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