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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修罗,我劝你还是乖乖的投降吧,你现在身边的精兵撑死了也就七八千人,而我的手里,可有几十万的兵马。

    人数的差距太大了,这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就算你再怎么神通广大,依然不可能逃出生天的。

    孤王是你的亲哥哥,要是你能够丢盔弃甲做他的俘虏的话,他一定不会难为你的。

    所以,好好的考虑一下吧,别负隅顽抗,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没有任何意义的!”

    有了底气的詹姆斯,那是一个“苦口婆心”啊,沾满残血的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这种劫后余生的惊喜感,让他再一次的忘记了低调,整个人狂的没边,都快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

    “幼稚!”

    “你觉得我会向你这个狗贼投降?”

    叶秋嘲讽一般的摇摇头,脸上的嗤之以鼻和不屑一顾很甚,根本没有将手握重兵的詹姆斯给放在眼里。

    就算是以一敌百又如何?大不了就是一死,反正他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也没准备活着出去。

    “地狱修罗,别这么不知好歹,我留你一命完全是看在当初你待我不薄的份上,不然根本不会废话。

    你可以不怕死,但想想你身边的同伴,所以,我再问你最后一遍,到底投不投降?”

    詹姆斯有些迫不及待了,他能够清楚的看到,无上的权力就在眼前,只要将冷血给杀了,整个黑暗世界全部是他的。

    到那时候,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占有钟离和慕清冷,让两个女孩在他面前卑躬屈膝,婉转求欢。

    “废话真的多,要杀要剐随便来,中途我要是眨一下眼睛,就特么的是你的孙子!”

    一身傲骨的叶秋怎会投降?别说现在他手里还有七八千的精兵,就算只剩他一个人,也会像《亮剑》里面的骑兵连连长一样,义无反顾的进攻。

    你可以说他不识抬举,也可以说他鲁莽固执,但他就是这样的人,一腔孤勇,无所畏惧。

    在地狱修罗的字典里面,根本就没有“卧薪尝胆”,“能屈能伸”这样的词语,他是主宰,怎能甘居人下,落人羞辱?

    不就是区区的二十万兵马么,他会放在眼里?

    “今日痛饮庆功酒,壮志未酬誓不休,来日方长显身手,甘洒热血写春秋!兄弟们,可敢与我一战?”

    谁敢横刀立马,唯我叶大将军,叶秋站在队伍的最中央,振臂一呼。

    “战!”

    “死战!”

    “战死!”

    七八千精兵慷慨激昂,掷地有声,气震山河,从他们的眸子里,看到的是不死不休的信念。

    他们跟随了地狱修罗数十载,攻城拔寨,建功立业,随着冷血军团的建立,已经很久没有这般气势磅礴了。

    十年饮冰,未凉热血,当危险再次到来的时候,他们全部都无所畏惧,视死如归!

    你要战,我便战。

    不仅要战,还要死战。

    大不了就是战死!

    这就是冷血军团的血性,他们是野狼,狼到天边吃肉,怎能被詹姆斯这一群乱吠之犬给吓住?

    “一群不知死活的傻叉,华夏靠你们这些智障,这辈子都不可能崛起的,别痴人说梦了!”

    望着义愤填膺的众人,詹姆斯满满的都是不屑,他伸出手背将嘴角的残血给擦干,大手一挥道:“给我杀!”

    而随着他的一声令下,二十万的兵马立刻就投入到了战斗之中,他们疯狂的扣动着扳机,完全面无表情。

    这群人,是训练有素的刽子手,在战斗力上或许不是最强,但在执行力上,觉得够格。

    钟楼给他们发话了,不管出现什么情况,全权听从詹姆斯的指挥,谁敢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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