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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终于开始建了,在开建之前,王旭还特意在那残垣断壁中翻了一整天,他还幻想着,万一能从那个犄角旮旯里扒出点祖传宝贝之类的,这房子也不枉烧了一回。

    但是,尽管他的脸黑了又白、白了又黑,但是别说祖传宝贝了,连个钢镚儿都没有,没烧坏的锅碗瓢盆倒是有不少,不过,在李黑旦的死活劝说下,直接都扔了。

    尼玛,都说破家值万贯,王旭算了算,能值十块钱就不错了!

    末了,王旭大手一挥,“来,哥们儿,开整!”

    要想建房子,必须把原来的房子都拆掉,能够用的土坯放到一边,不能用的,按照村儿里的要求,砸碎了垫路,一点都不浪费。

    王旭想要动手,但是长毛和李黑旦他们死活不同意,于是,他就跟个监工似的,在旁边喝着水、看着光景。

    长毛本名侯大兴,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王旭差点没笑喷出来,他爹妈实在是有本事,这名字起得,真他妈贴切呀!

    不过,侯大兴这个人有个好处,那就是实在,还有个说不上好坏的地方,那就是好面子,王旭救了他一命,好家伙,跟在王旭屁股后面,鞍前马后的伺候,就连上厕所,都恨不得帮王旭架着鸟,把王旭弄得那叫一个烦躁。

    左右工地上也没什么事儿,王旭就想着上山给小凤儿采药,冷不丁想起来答应李大舌头的事儿,就往她家走去。

    一般情况下,这个时间大家伙儿都在家猫晌,也就是在十一点到两点多的时候,除了个别人有特别喜好,这个点出来晒太阳外,基本上都藏在家里。

    也不知道怎么的,反正,从王旭记事儿的时候开始,村儿里就很少有人养狗,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

    去李大舌头家的路上,有一户人家,夫家和娘家都姓宋,据说还有点八杆子打不着亲戚关系,这家人只有孤儿寡母,孩子叫宋二宝,在乡里上学,只有周末才有可能回来,平时只有宋寡妇在家。

    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得安全,她家就养了一条大狗,高高大大的,尤其身上的毛,也许是宋寡妇经常洗刷梳理的原因,油光水滑的,简直就跟上了蜡一样。

    王旭跟这位送寡妇没有什么交集,只是认识而已,也从来没有贫过嘴、开过玩笑,但是,他却听到宋寡妇在叫他,“大棒,救救我,救救我!”

    突如其来的喊声把王旭吓了一跳,他往那边一看宋寡妇家的院门开了一点点,宋寡妇就露着一只眼,不断地喊救命!

    王旭总觉得哪儿不对劲儿,往前凑了凑,问:“宋……呃,你,你怎么了?”

    “你别问了,大棒,我听说你是大夫,快来救我,救……啊……”

    似乎有什么东西拖着宋寡妇一样,她直接消失不见,就连们也关上了,王旭咽了口唾沫,悄悄走上前,从门边找了个树枝,轻轻的戳了戳门,吱呀一声,门竟然开了。

    王旭往院子里一看,他直接傻眼了,然后转身就想跑,宋寡妇哇哇大叫,说:“大棒,我求求你,别走,别走,救救我,救救我……”

    王旭叹了一口气,转过身来,指着宋寡妇养的那条大狗,问:“它不会咬我吧?”

    “不会,不会,它很乖的,不咬人!”

    我擦,是不咬人,会干人!

    就连王旭这么色胆包天的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描述眼前的情景。

    宋寡妇浑身光着,趴在地上,她屁股后面,竟然跟那条狗连在一起!

    老祖宗说,好男不养猫,好女不养狗,王旭大开眼界,终于知道,老祖宗简直是太英明了,好女不能养狗呀!

    村里好几个老人,一说话,很容易代上一句“你个狗日的!”

    看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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