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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除去最初的‘元祖’,以及他制造出来的那五个‘真祖’以外,所有的吸血鬼,全都是由人类转化而来的,无一例外。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魔理沙,不管你信不信,不论是我,还是蕾米和芙兰,最初都只是普通的人类而已,最初毕竟,我们一生之中不当人类的部分总是占绝大多数”

    “那是一千二百二十五年以前的故事,那年我十七岁,名字也不叫纳兰暝”

    说到这里,他斜眼瞅了一眼八云紫——她正掩嘴而笑。

    “哎”

    他叹了一口气,便接着说道:

    “那个时候,我姓李,名维雍,在家里排老三,上边两个大哥,一个比一个优秀,下头还有个小妹,生得水灵灵的。”

    “关于我的家族,它早就覆灭了,所以你们随便听听就好它曾经是一支贵族,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手上甚至还有不少兵力。这给了我当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的资本,因此我才能在那个错误的夏天,遇上那个错误的人”

    (二)

    世家大族的第三子意味着什么呢?

    长子是家业的继承者,未来的家主,如果长子意外夭折,便由次子取而代之,若长子平安无事,则由次子辅佐之,因此这二者都要好好培养c严格要求。至于最小的第三子,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家业官爵啥的跟他是一点关系没有的。

    没有责任,就意味着没有要求。如果他肯努力上进,那前方自然是一条康庄大道。他若是不上进,只图个花天酒地c快意人生,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家族的未来不在他的肩膀上,只要他能照顾好自己,别捅出什么大篓子,剩下的,这家大业大的,就由着他去吧!

    所以这炎炎夏日,当大哥二哥还在埋头苦读,为科考中举而奋斗,李维雍已经翘了教书先生的课,自个跑出去溜达去了。

    至于去哪儿溜达,他还没想好。他的想法就是只要能不读书,去哪儿都行。

    这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十万八万的常住人口还是有的,该热闹的地方,那是一点不冷清。城外头四面城墙围了个方方正正,里头一条白石大道笔直地贯穿全城,截出来个东市西市。李维雍走在这大道的正中央,头顶上是晴空骄阳,两旁是向他挥手致意的淳朴百姓,顿时便有一股子豪气冲上脑门,让他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天子。

    当然,这种想法他是不会说出来的,他可不傻。而且,他心里头也明白,他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王”,那都是他大哥二哥的使命。他的父母交给他的工作,就是“当个好人”,而这个工作,他完成得相当出色。

    “三公子啊,又偷摸跑出来啦!”

    李维雍循着声望了过去,便见到了在路边摆摊卖瓜的一位白发老奶奶。她就像是在跟自己的孙子打招呼一样,冲着他笑着,脸上的皱纹都拧成了一朵花。

    他想起来,几星期以前,还是在这个地方,这老妪正被几个兵痞子刁难。他那时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那过世的外婆,赶忙上去帮了她一把。这城里属他家势力最大,地痞恶霸哪个都不敢在这老李家的公子哥面前造次,一见到他,和他那把出鞘的宝剑,便都灰溜溜地跑了。

    总的来讲,不是啥大事,他也不至于放到心里去。不过这老妪就像其他的许多,受过他的恩惠的人一样,始终对他惦念不忘。

    “啊,”他应了一声,便朝那小摊走了过去,“可别告诉我爹啊!”

    “那怎么会!”那老太太欢快地笑着,又絮絮叨叨地对他说道:

    “你啊,可真像我孙子,只要不谈学习,那真就是个挑不出毛病的好孩子!”

    “哈!”

    维雍仰起头大笑了一声,道:

    “巧了,我爹也是这么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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