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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言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王铁老伴儿早早去世,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把王春水拉扯长大,按照对王春水的照顾来说,也称得上半个母亲,看程富贵自然也越来越顺眼。

    程富贵长得不是很好看,甚至说是丑,膀大腰圆,脸大如盘呈现不规则形状,但是老人家不在乎啊,人长得好看又能咋滴了,又不能当饭吃,关键是程富贵家里有钱啊!

    “叔,这是我昨天刚买的特意从城里面带的茅台酒,知道您喜欢喝酒,特意给您带了一坛子。”程富贵说着揭开了坛子上白布,顿时,一股酒香弥漫在屋中。

    王铁用鼻子嗅了嗅,之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喉咙有些发渴,就想要直接拆开坛子喝酒。

    王铁嗜酒如命这个毛病是从他老伴儿死后才开始有的,当一个人的痛苦无处宣泄的时候,人们通常都喜欢用酒精麻醉自己。

    王铁一蹶不振三年,起初只是借酒消愁,可当他慢慢释怀老伴儿的死后,这喝酒的毛病也上了瘾。

    不过,这些年他倒是喝的比较少了,倒不是对酒的依赖少了,而是他没钱,他现在在村里面什么都不干,地也不种,全靠王春水做针线活赚的钱生活。

    程富贵这些年在城里也做小生意,养成了一副察言观色的本事,见到王铁的样子,哪不知道他心中所想。

    “叔,这酒在城里面卖一千块一坛,属于有钱人才能喝的东西,味道非常爽口,咱百水村老爷们都喜欢喝烧刀子的高度数的酒,这酒也绝对够味。”程富贵在一旁解释道。

    “啥,一千块钱?”王铁吓了一跳,他平时喝的也就是村小卖部卖的两块钱一**的二锅头,啥时候见过这种宝贝儿玩意。

    “叔,这是富贵孝敬您的。”程富贵一脸真诚的说道:“小侄这些年在城里做生意也赚了点小钱,您要喜欢喝,我天天给你买。”

    “这可使不得!”穷了一辈子的王铁,说话都是哆哆嗦嗦。

    “没啥使不得,将来咱都是一家人,这点小钱算不得啥,您年纪也大了,将来等我把春水娶进门,您就在家里享天伦之乐。”程富贵说道,说完,眼神灼灼的看着王铁。

    “那好吧,那叔就候着脸皮收下了。”王铁点了点头,虽说觉得收这么贵的东西不合适,但是这酒可把他馋坏了,哪还想那么多。

    程富贵把王铁哄高兴了,这个时候赶忙趁热打铁道:“叔,您看春水也老大不小了,她一个人生活也有五六年了,日子过的辛苦,我也看得心疼,叔,你看是不是早点挑个良辰吉日,让我把春水娶进门。”

    “行!叔这两天就给那死丫头说这事。”王铁猛然一拍大腿:“富贵啊,只要你不嫌弃那死丫头嫁过人就行,我是一百个同意。”

    “不嫌弃,不嫌弃!”程富贵赶忙摇头说道,废话,他怎么可能嫌弃。

    他第一次见到王春水的时候,顿时觉得世界都明亮了。

    这些年他在城里生活,见过的女人也是无数,可是和王春水比起来,那就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那俊俏的模样,那白皙的皮肤,直接勾了他的魂儿,他倒是不在乎王寡妇是寡妇,他在城里生活那么些年,啥事都见过,娶寡妇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个事儿。

    一想到晚上能抱着大美人滚床单,程富贵恨不得直接跪倒地上对王铁喊爹。

    “那行,叔!”程富贵拿出油纸包说道:“叔,既然我要娶春水过门,自然也要拿出点诚意,这里是五万块钱,就先当做聘礼,结婚那天,再给您塞个八万八红包,酒席百桌。”

    “这……”王铁嘴巴张大的能塞一个鸡蛋,直接懵逼了。

    八万八红包,酒席百桌,这是他这个穷了一辈子的农民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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