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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西下,一抹朝霞将天色添得几许红彤彤。

    洛钧、洛通二人,朝青云镇赶去,犹似快马加鞭,跨步流星,宛如奔丧狂飞,见这模样,很显然急得不行。

    风岚城毗连青云镇,衔接而去,相隔甚近,故此无需半柱香,即能抵达目的地。

    “洛钧,你稍等一下。”后面的洛通跟随,跑得气喘吁吁,眼见洛钧横冲直撞,连步带飞,不禁大喊。

    “什么事?”洛钧截下脚步,一顿,回头望着他,道:“不是要赶路么,还不走?”

    “不是啊、你难道不知道,那边是金家的地盘吗?”洛通一脸急切,劝道:“我们还是照常绕路而行吧。”

    原来,青云镇乃两家执掌,正是“洛家”与“金家”,二家各执一半,合称“青云双雄”,看起来势均力敌,但唯有内人知道,洛家始终压上金家一截,故此,金家和洛家不对付,貌合神离,心照不宣,因此并不和睦,各自敌对。故而,寻常之下,除去洛家高手自视甚高,方可大摇大摆前往金家管辖地,其余人,多是绕路而行。

    “我说什么,原来是这事儿。”洛钧笑了笑,不以为然地道:“你多虑了,我们又不是去找事,只是借一下道,而且,我们两个无名小卒,应该不会有人认识我们吧?”

    “再者说、你想想…”洛钧上前,拍了拍其肩膀,道:“咱们洛家一直压上金家一头,到底是忌惮咱家,如果说大局为重,不至于对我们两个小人物大动干戈,而且,我们这都是迫不得已,得赶时间啊。”

    “赶紧走吧,傍晚之前回去,得赶时间。”洛钧毫不理会,他也是无可奈何,转眼阔步向前,拔腿疾去,奔向青云镇。

    洛通无奈,只得接着跟随而去,心中暗存侥幸,希望别发生什么事才好。

    青云镇,山清水秀,景色怡人,此处好风光,人烟不如风岚城稠密,却是风和日丽,篁竹翠茵,添得上是安雅之致,飘然出尘。

    远处伫立一间三楼客栈,只见画栋林雕,精致如画,袅袅饮烟自飘飞,此处人流簇拥,人声鼎沸,生意紫红紫红,乃金家的家产之一。

    三楼上的一包厢内,又见佳肴飘香,菜式五光十色,鲜艳可口,其清香自回荡,不自觉,令人流连忘返。而桌面上,端正两个人影,其一男一女。男子身躯修长,健壮无比,自有一身傲气,淡淡一笑,手指弹桌面,仿佛无视万物。

    少女颇有姿色,秀丽动人,与之对视,微微一笑。二人乃金家七子之一的——金真子,与其妹妹——金景肖。兄妹二人,在此地用餐,好不滋润与享受。

    “距离入晋圣会,预计还有十天,此次前十之名,我是势在必得的!”金真子开口,他神情傲倔,意气风发,盯着少女,淡笑道:“你刚抵达二境不久,可喜可贺,不过,要再接再厉才行啊。”

    “我知道…”金景肖浅浅一笑,她水眸流转,瞟眼而去,道:“据说得冠,可有入“圣王书院”的预选名额,你何不去登上那个宝座?”

    “得冠?”金真子闻言哈哈一笑,摇头叹道:“有金之雨那家伙在,我充其量得个第二,冠军是给他莫属了,我还算了。”据说金之雨,乃金家公认的年轻一代,第一人,提起此人,纵使是金真子的傲气,也不禁自惭形愧。

    “没错,金之雨大哥确实是很强,不过你也别忘了…”金景肖提着筷子,佳肴入口,令人芬芳美味,她轻飘飘,悠然续道:“可别忘了,洛家同样有不少高手。”

    “呵…你是指洛惊海、洛虎、洛玲那几位么?”金真子笑了笑,不以为然,他摇着头,淡淡地道:“你放心吧,这几种货色,再来几个,我大可随手捏死,也不足挂齿,完全是不足为虑,雕虫小技。”

    “而且洛家,终有一日会被我金家所灭,并剿灭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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