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哪里啊?他望着眼前这片陌生的草地,已是中午时分,阳光暖暖地照在他的身上,活着的感觉真好。
都洞中一日,世上一年,不知自己已度过了多少时光了。
他忙打开手机,还好手机有电,看来没过去多久。等了半,手机显示出正常的时间和地点。
仅过了一时间,地点仍在多伦境内,但已经离那片山谷有八十多里了。
看来这条神秘通道,就是为了迷惑人,让进入者很难再次找到入口。
这片草地,远离人烟,倒是一处僻静所在。他看了看身上的血污,回想起这场惊心动魄的人狼大战,让他心胆俱裂。
他找了一处隐蔽的山石,从背包里找出来换洗的衣物,要不这身脏兮兮的打扮还不让人以为是哪儿来的流浪乞丐呢。
幸亏来时,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打斗中,他除了将急需的桃木剑、黑狗血、摄魂**等物装在贴身的衣服口袋里,将其他物品都挂在一块山石上,这才避免了被恶狼撕咬粉碎。
在阳光下,他一身浅蓝色冲锋衣,短发在风的梳理下纷飞,又一派高地阔、任我飞翔的自由姿态。
劫后余生,虽然让他很欣慰,但现在面临一个重要的难题,怎么回去啊,总不能走回去吧?
好在现在他体力充沛,走起路来健步如飞,倒也能轻松走出二十里地。
他用手机搜索了一下方向,发现离他最近五里便有一个散落的村庄。他加快脚步一路向南而去。
果然,行出五里,见到山脚下一个蒙古包帐篷,十几只羊在山坡上啃草,一个健壮的汉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在一旁看守着。
他走过去和这个汉子攀谈,自己来这边旅游,半路马匹被惊到,把他掀翻到路上,马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看能够卖给他一匹马。
这汉子倒颇为豪爽,领着他到二里外的一个马棚,指着里面的十来匹马,让他挑选。
他对相马之道并不擅长。但好在常听评书,尤其在《秦琼卖马》一段中,详细记载了相马的标准:
头至尾,长丈二,蹄至背,高八尺。头上长角,肚下生鳞。高齐穗儿,大蹄板儿,刀螂脖儿,竹签耳朵,蛤蟆脸儿,葡萄眼儿,大乖乖肠;前裆宽,后裆窄,前裆宽,容人走,后裆窄,伸不进手。
不过,这里并没有那种宝马良驹,他在这汉子的引导下,选了一匹背厚裆宽的大黑马,给了他一千块,便骑马出门而去。
这次返程,由于轻车熟路,又加上任务圆满完成,心情舒畅快意,行起路来,竟然比先前快了不少,不到半,就回来了阿布都老人的住处。
老人见他平安回来,直上保佑,看来这老人实在淳朴善良。
他觉得把人家的马匹弄丢了,有些过意不去,就将这头大黑马给了老人,老人再三推辞不受,但他执意留下黑马。换回自己的吉普车,往邯郸开去。
放下心里包袱,他也不着急回去,边走边逛,欣赏着草原深秋的别样风光。
虽然草色不再清脆欲滴,半黄半绿掺杂,逐渐地失去了生机和柔韧,但却一副傲骨,依然坚挺地经历风霜磨砺。
悠闲两后,他才回到邯郸,他赶紧给李若汐打去电话,毕竟有五没见了,心中也十分挂念。
甚至在他生死一刻,都想着她甜美的笑脸,一定要活下去,才能更好地照顾她、守护她、爱她。
“你怎么才回来啊,前几,给你打电话一直打不通,可把我急坏了。”李若汐听到他的声音,有些焦急。
那可能是自己深陷狼窟的那两吧,他在一个与外界隔绝的空间里,手机信号中断了,逃出生后,又醉心于游历草原,没有及时联系她。
“出什么事儿了,你在哪儿?我这就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