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伤感,平淡无奇。然后我开始放肆 , 听着吵闹的音乐跟着哼 , 打开窗户大喊大叫。又回到睡两个小时 , 清醒两个小时的时候 , 虽然方俊不睡觉可以巡逻,但我还是不放心。
在高速路上烧烤,这里视野开阔 , 有丧尸来,我可以有时间收拾东西奔跑。
方俊也不是完全不吃死的东西 , 而是你要当着他的面杀掉动物。比如兔子、鱼、鸡、狗,当着他的面杀死,他就会吃。真是奇特的识别食物的方法 , 丧尸比想象中的挑食。幸好 , 现在没有互联网 , 否则我的行为会被那些所谓的小动物保护着喷死。虽然大部分的时候 , 都是方俊自己去觅食,该被喷的是他。
丧尸极其不爱干净,吃东西总是能弄的一张脸全是血。咬不动的碎肉 , 直接吞或者吐。我想过要给方俊剪指甲,又怕他失去爬墙的能力,干脆每天习惯性的给他洗干净手。找干净的男士衣服都成了搜刮物品时的日常工作 , 毕竟我没那么多时间去洗衣服。
方俊会是最干净又体面的丧尸。
“你当演员赚那么多钱,为什么连房子也没买?”
“你的存折和银行卡放在哪儿?”
“方俊,你还记不记得自己生日?”
独自上路几天后 , 连‘自说自话’也回来了。眼看着就要进入芙蓉城 , 我却还在郊区晃悠,不得不承认我有些怕。郊区的丧尸比野外密集的多,我逃的很吃力。进入主城区的话 , 恐怕歇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它们会掀翻我的车的。
但惊喜无处不在,满地被击毙的尸体让我一瞬间惊喜起来,开始打量四周。一家大型超市的楼顶 , 有人大力的挥舞着国旗。
车子不能离的太近,因为门口的丧尸比躺在地上的多。有人在屋顶上挥手 , 叫喊着什么。愣了一下,我才意识到他们在指路,绕过前门从花坛碾过去。一扇小门打开,有人在门口挥手让我快点进去。
打开门,背着冲锋枪,迅速跟着他进去。
“不是还有一个人吗?”那人吃惊的看我关上门。
“别管他,死不了。”下车的时候我已经跟方俊说过 , 别跟着,有需要我会喊他的。
这个青年挺搞笑的,左手一把刀右手一根铁棍。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屋顶的同伴是有枪的吧。说不定型号比我的冲锋枪好一些,屋顶那个看起来像是狙击用的。
“我叫丁逸尘,只是来找东西的,跟这些家伙不是一路的。”
“杜如意,我要进城,路过这里而已。”至少看起来是个很健谈的人 , 那就好办了。
丁逸尘带我到商场的休息区,这里已经坐着好几个人 , 终于是有男有女的团队 , 一瞬间心情好了不少。四男两女 , 两位女性都是……孕妇 , 心情又不好了。我见孕妇都是绕道走的,无论她们是人还是丧尸。
“刚刚是你们在楼顶吗?”大家相互笑笑,避免尴尬 , 我先开口。
“只有他们,你需要什么东西?我带你去拿。”丁逸尘黑着脸 , 似乎不那么喜欢这群人。看来他说的是真的,他们真不是一路的。
“我只需要一点吃的,还有牙刷什么的。”出于礼貌 , 我对着他们说。
其中一个身穿短袖长裤 , 嘴里叼着烟 , 不吭声但点了点头。
丁逸尘立刻拉着我走向食品区 , 声音平静的说:“别和他们扯上关系,不是善茬。你想进城的话就快点,天黑了可就走不了了。要是要找地方休息的话 , 你可以去我家,这里不适合你这样的女孩子。”
“为什么?为什么不适合我?”我看了一眼家具区,无论是床铺还是沙发都很豪华。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