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方怡,进来吧!随便找地方坐。”汪城假装才睡醒,打着连天的哈气客气道。
进来的是个扎着马尾辫的少女,和汪城差不多的年纪,皮肤嫩白如玉,光滑似珠。她上身穿着米黄色的短袖蝴蝶杉,下身穿藏青色的牛仔短裤,雪白的大腿上蹬着双白色的运动凉鞋,大约一米七十挂零的个子,浑身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气息。
外面可能下过雨,简方怡的身上有点湿漉漉的,特别是胸前打湿了一片,饱满的前胸越发显的凹凸有致c玲珑剔透,竞引得一旁的汪城都有点精虫上脑,浮想联翩。
呆看了半晌,直到觉察到简方怡那鄙夷的小眼神,汪城才急忙把自己的那双色眼,从简方怡的胸脯上离开。
这简方怡是汪城的同班同学,两人还有另外一层关系,简方怡的母亲陆北笙是慕千雪的闺蜜,还是从小玩到大的那种。
简c汪二人能当上同学,其实全是机缘巧合,无心之举。按汪城原先的成绩,能考上个二流大学那是绝对要烧高香了。
但汪城的身世对汪城打击太大,为了他的母亲暮千雪,汪城开始了一段疯狂的学习之旅,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他硬生生地愣是从班上无可救药的渣子生,考上了全国知名的武都大学。
陆北笙自嫁人后,就离开沪市随着丈夫简明达来到武都,开始在此扎根发芽,她丈夫原本在军界,后来转业到地方上,成为一方要员,现在是武都市的副市长,政治前途一片光明。
闺蜜的儿子考上武大,自然让陆北笙欣喜若狂,况且还和自己的女儿居然是同学,更是让她喜上加喜。欣喜之余就和慕千雪打下包票,在武都一切有她,她会照顾好汪城,让他的大学生活没有后顾之忧。
陆北笙如此说的也是如此做的,每逢周末她都会让简方怡把汪城带家里来,给他洗衣做饭照顾的无微无至,以至于让她的丈夫简明达都生出了醋意,说汪城不是慕千雪的儿子,倒像是她的儿子。
简方怡对慕阿姨的这位公子虽没有恶意,但也没有什么好感,关键是汪城的性格太过古怪,大学一年多,除了领他回家里吃吃喝喝,在大学里两人几乎没有什么正式交际。
进到房间的简方怡看到出租房里杂乱无章,而且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酸酸的味道,不由自主的抽了抽翘鼻,脸带愁容道:“汪城,你能不能打扫一下屋子,如果慕阿姨看到,她会认为我妈妈没有尽到责任。”
“唉,这个,我这几天长病,实在没功夫,等我好了就马上找公寓里的家政阿姨打扫。“汪城有点语无伦次道,一个心理年龄己经几百岁的老人家,被一个不到双十年华的美女教训实非他所愿,不过原先的汪城也确实太过能作,自己也实在没有反驳她的理由。
见汪城还算老实简方怡没有再说下去,而是从背包里拿出一沓钱放在了汪城的手里,并说道:“这是慕阿姨给你的生活费,这两天打你电话一直不接,只好由我转交了!”。
手上拿着钱的汪城,觉得自己的脸上滚烫,好歹这是母亲给的,自己也不好拒绝,心里想着以后一定要自食其力,绝不会再花哪怕母亲一分钱。
汪城的母亲名叫慕千雪,目前人在南粤省的省会一一花城,汪逸的始乱终弃并没有消磨掉慕千雪的斗志,而是激起了她挑战生活的勇气,二十年过去了,她至今虽然仍是孑然一身,却创立了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目前是花城最富盛名c顶尖的时装设计师。
简方怡见自己完成了任务,便无心在此逗留,而是起身告辞,临走时却神秘兮兮的问汪城:“听说你对我们系里的第一美女欧阳芸汐感兴趣,奉劝你一句别'赖蛤蟆想吃天鹅肉'自讨没趣了,趁早还是断了这个念想的好,她的家世不是你能惹得起的!”说完后头也没回,而是径自走了。
望着简方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