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正处四国交界的地方,常年战乱频繁。尤其是最近这几年,很不太平。不太平的多了,人就会想去太平的地方。沙漠西北处有一个村子,是当年四面八方逃难的人聚在一起建的。不大的地方,住了几十口人家。能逃到这里来的,当年家里也大多都是非富即贵之人。没钱没势的,早在路上就被拦路的盗匪一刀砍了。他们一路散尽家财,最终到了那里,几十口人就扎根下来了。
都说乱世出英雄,其实大多数时候,是乱世出贼。这几年不知道为什么,新出了一帮盗匪,几十人左右,个个使刀骑马,在沙漠里兴风作浪。来往的不少人都被劫了,有的失了财,有的失了命。
那村子也没逃过一劫,被那伙贼人来来回回劫了两三次,次次出人命,次次失粮食。于是没有办法,只好家家户户拿出自己当年还剩下的一点点传家本,凑在一起,出钱请人去杀了那伙贼。
钱一多,就不那么好拿了。尤其是这种钱。来来往往去了十几个领赏金过日子的武人,无一幸免,全都死在了那帮贼的刀下。那帮贼人也知道是这村子请人杀的他们,两天之后,就会再来这里。并说,屠光村子老少女幼,一个不留。现在这村子里人心惶惶,把赏金一提再提,就盼着来个英雄,帮他们解除烦恼。
我是不会做的,这是一门亏本的生意。那帮盗匪也不是泛泛之辈,虽然我有把握全部杀掉,但也耗费我不少力气。况且,我对英雄这种称呼没兴趣,我只认钱。这个价格在我看来,还是低了些。但是又不算太低,我又想赚这一笔。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恰好,这个时候让我碰上了这个叫付念之的人。我也会雇人帮我做事的,一来大家都有钱赚,二来我也轻松。所以,这种事情我是很乐意的。
而且我知道,他这种小年轻,对英雄这种称号是不可抗拒的。又有钱赚,又有名声。何乐不为呢,我知道他会答应我的。
在我说完这些话之后的三息之间,他就答应了。我看到了他的眼里藏不住的跃跃欲试,这是个有野心的人。一开始我就明白这一点,所以,我知道他不会在这里留太久。他和之前那帮送死的武人刀客不一样,他不喝酒。一个人不喝酒,可能是个人问题。一个习武的人不喝酒,那么他绝对,是个有野心的人。
之前那帮武人刀客我都见过,没有一个像他这样不喝酒,穿着草鞋,脚底的泥污还不多的人。那帮人只是拿钱度日,有钱拿有酒喝就可以了,没那么多想法,看见报酬多的就去领,没那么多顾虑。所以他们都死了。
付念之不一样,他不喝酒,下雨天来找我的时候,脚上的泥污也不多。我知道,他是个细心的人,有野心的人不可能不细心,他们随时都在准备着一击致命。所以,我才会和他说这件事情,我知道他不会让我失望的。在他离开我之前,我要想尽办法榨出他的每一分价值,再多赚一点银子。没人会嫌银子多的,至少我是这样。
从明天开始,两天后,就是那帮盗匪来的时候。
离盗匪来临,两天。
我果然没有看错他,一大早他就起来收拾好行装坐在大厅等我了。今天的他看起来比昨天干净的多,虽然袍子还是很破,但是他却把破碎的布条全部服服帖帖的绑在身上,看起来干练又整齐。这次他还是戴着那顶斗笠,缠着面纱。沙漠里的白天,太阳很毒,如果不做些防护,连皮都会被晒蜕。所以我的打扮和他的差别也不大。唯一的差别,我没带刀,他带了。
“昨天怎么没见你那把刀?”
“藏起来了,在衣服里。”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少言少语,不过我不会在意这些的。
“怎么,不当刀客了?改行当刺客?”
今天我的心情也不错,毕竟一笔巨款正在等着我去收回来。对他我是完全放心的,他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