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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章把他从乌龟壳里钩出来     康延居(今昌都一带)这里是原东女国聚集地,虽然东女国是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国度,科技和生产力水平相对比较落后。     但是,这只是相对而言。东女国喜欢居住“重屋”,可以理解为楼房,一般民众居住的重屋为上下三层,官员和纵(rdsong)主,则居住上下六层,女王则居住九屋。     在鬼吹灯里有一季叫九层妖塔,其实,就是在这个范围里。当然,这不是什么妖塔,而是苏毗女王宫。这种以纯粹的石材,用糯米汁灌封的建筑,其实是最好的堡垒。     而整个康延居城,就是一座座石塔形成的丛林。     别说是冷兵器时代,就算是热兵器时代,遇到这样的地形和建筑,除了强拆,没有其他办法。     外围十数万吐蕃军队不主动进攻,刘统与寻相也乐得清静。     然而,沉寂的日子注定不能太久。     和平,终究会被打破。     “轰轰隆隆”     天色刚刚蒙蒙亮,城外就传来巨大的轰鸣声,根本就不用眼睛去看,也知道吐蕃人发起了进攻。     兵来将挡,水来土屯。     就在吐蕃军队密密麻麻沿着山坡向上佯攻的时候,刘统终于发动了进攻。     康延居城的第一战,并不是双方的弓箭,也不是石炮,而是牦牛。     而且并不是单独的牦牛,而是用铁锁链串在一起,十头牦牛为一队,牛上绑着木架子,架子上绑着锋利的尖刀。     数百头牦牛借着山势呼啸着,冲向正在进攻的吐蕃军队。     “放箭!放箭!”     “射牛,射牛!”     “那边又过来了一群,朝那里射,朝那里射!”     “射头,笨蛋,快射头!”     吐蕃军队将士惊呼声怒喝声响成一片。吐蕃骑兵擎起骑弓,朝红着眼睛冲撞而来的牛群玩命的放箭,抛洒出一片片绵密的箭雨。     他们箭法精准,能骑在飞驰的战马背上一箭射中远处一只野兔,他们当中的佼佼者甚至能一箭将天空中盘旋的大雕给射下来,让他们射牛那根本就不在话下,弹指之间,冲在前面的牦牛便变成了特大号刺猬。     但是,但是的但是,牦牛不是野兔,也不是大雕,它们皮糙肉厚,生命力顽强,骑弓的弓力又弱,哪怕是用重箭,想一箭射死一头牦牛也是非常困难的,中箭后的牦牛群狂性大发,冲击得更凶,更猛。     如果牛背上再有一名身披铁甲手持马槊的骑兵,没有人会怀疑这是一支出色的重骑兵。     虽然,牦牛群上并没有骑兵,可是牦牛头上的尖刀,借着巨大的惯性,可以毫不费力地将吐蕃将士,串成血葫芦。     “嘭嘭嘭”     沉闷的撞击声在锋线不断响起,随之而来的还有骨骼断折的脆响,吐蕃骑兵锋线上人仰马翻,高速飞驰的牦牛和吐蕃战马迎头相撞,造成致命的后果,不管是牛还是马,都在轰然相撞之后哀鸣着轰然倒下,马背上的吐蕃骑兵被这股可怕的冲击力生生抛了出去,摔在地上两眼发黑,还没弄清楚哪根骨头断了,碗口大的牛蹄或者马蹄就从他们身上狠狠的踩了过去。     肚破肠流,血水飞溅!     无数部落头人眼角眦裂,双眼几乎要瞪出血来。他们部落的勇士,那些出色的小伙子,就这样摔倒在地上,被牛和马活活给踩成了肉泥。     也幸亏吐蕃人没有收尸土葬或火葬的传统,他们流行天葬,所谓的天葬,就是把尸体放在指定的地点,任由秃鹰或其他鸟类啄食。现在倒是省事了,都踩成肉泥,直接可以省事了。     “该死的贱货”     吐蕃骑兵或进攻的步兵被这数百头牦牛冲得溃不成军,狼狈不堪。     如果是蜂拥而来的牦牛阵对阵唐军部队,他们在唐军的重弩之下,很难发挥出这种恐怖的杀伤力。只是非常可惜,吐蕃军队的装备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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