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两年,有了一阵“中国人平均而言不爱阅读”网舆喧哗,然后就有了一系列“中文网站”的宣传。今天这些中文网站,几乎都接近死清光了,没死的也半死不活。现在回想起来,这两者之间是有关联的,前者很可能是后者业务宣传的造势;后者出生的时间可能更早一点,但是业务“宣传的”,通常意味着“新近融来点钱”则是前一两年,恰好就是股市开始炒“互联网创投”的时侯。中文网站的推出,当然不是学雷锋向国民普新风,肯定是想炒作互联网的题材,为创始人多少赚点钱。批评中国人“普遍不阅读”也不会有错,就算真从某个角度看是错了,但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角度,也不会有人认真反驳。关键并不在于,中国人的某个统计数据有多少,毕竟与洋人相比,彼此阅读的媒体也不完全相同,而在于“开卷有益”是否能够成为这个社会文化的共识。只是dá àn肯定,那么阅读总归是更多会更好;反之不认为读书有益,就算一天只看一行字,人家也会说读了许多。
中文网站及其宣传的问題在于,它们似乎隐含着“读文学才是阅读”“读文学就是启蒙”,而中文网的内容选用,的确就是“文学”,以至于“中文网”这个名字也选得不准确,准确的选称是“文学网”。因此,这些网舆的宣传也就是这些所谓“中文网”的定位,就是“中文就是文学,文学就是中文”,并以此形成了对汉语文字信息的筛选,以至于它们网站差不多就是“文学网,小说网,歪歪网,意淫网”,其极端之处,甚至于由管理员下手,排斥其他类型的文字作品,这些本来依靠“自由文字”才能求得生存的网站,居然用最严酷的“言论限制”把自已限制在文字类型的很狭窄的小范围中。极端者如“中文网”,甚至限制在“动漫文字素材”的范围。这些网站的策划者的短视,给人暇想:假如这些家伙掌握公共权力,会不会比极权主义还要?事实恐怕就是“sure”!即便它们经营策划者认为“动漫作品才能赚钱”(事实显然不是),如此措置,都是非常愚蠢地极端。
慢说“赚钱的不一定是动漫作品”(象《哈里波特》,就不是动漫作品),就算中文网的经营者,以为“动漫作品才赚钱”,那也是赚“影视,àn huà”作品的钱,跟“中文,文学,写作”,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但充其量也只有五毛钱的关系。准确地说,当它作为“赚钱的动漫作品”时,它已经不是“中文作品,文学作品”,否则它不就是“赚钱的动漫作品”。即便一篇被改作动漫乃至影视的中文作品,整个项目最后是赚钱的,(注:实际上只是极少数,而且那极少数的作者本身,也赚不了多少钱),那也是赚后期投入,包括对后期项目广告推广的钱,跟原作没有多少关系,跟原作开始创作的“中文网站”更没有关系。而这些中文网站的投资者,如果想上下游通杀,它就根本不应搞中文网站,应该把有限的钱投到“赚钱的下游出版业务”中;而不是吹嘘“可以向影视制造推荐作品”。如果它是下游出版制作商,除非已经每个项目都赚钱都多得不得了,否则根本分不清精力,跑到上游搞什么“中文网站”。只需要看看股票市场上,有那些个“动漫制作公司”上市,或者它们的股票表现,就明白,那怕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这个行业是不是真的那么好赚钱。对比一下它们的股票表现,就知道它们宣传泡沫有多大。
只有当“动漫出版制作行业”真的是淘不足的金矿,而中文网站又可以象从前欧洲足球一样,“因为作者最早在这些网站作品,作者以后所有作品的版权就永远属于网站”,这些中文网站的业务模式,才有可能赚钱。但是这两个条件,显然都不具备。所以,这些中文网站撒了一把钱,找一些帮腔的,宣传了一两年就死了。并不是中国人不爱阅读,也不是文字出版已经完全没有市场,至少到目前为止,这些中文网站是给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