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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c美酒与女人,这三样东西在一起总是会产生奇妙且令人难忘的故事。故事,人们都喜欢故事,而这样一个小镇能符合这些的也只有那些充斥着酒气c汗臭与乱哄哄的酒馆。男人爱美酒那么他就不会忘记另一样——女人。女人c美酒这两样在一起所产生的y一u hu一力能抵抗的男人总是很少,更何况那些佣兵呢?漂亮的女人在哪儿都引人注目更别提这样一个小镇了更何况还是一个开着酒馆的女人。那就像是把鲜美可口的蜜桃摆出来共所有人品尝一样,更别提那些早已饥渴的臭男人。但可惜,要吃这鲜美多汁的蜜桃前你还得够得着她,而且这蜜桃说不定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甜美。



    玫瑰与酒,多美的名字!就像这名字一样老板娘就像朵玫瑰,事实上她也确实叫玫瑰。她单手撑着下巴慵懒的打量着酒馆的这些彻夜不归大胆又好色的男人们,她早已习惯了这样环境,吵吵闹闹的。她伸手拿起并喝完最后一口手边的西丽浪——一种红色口味清爽的酒。她觉的有些困了,她要去休息。



    “老板娘,来陪我喝一杯。”醉酒的佣兵大声的向老板娘招呼道。



    玫瑰只是回过头去朝他笑了笑,就继续往前走了。



    呵呵,不得不说男人的色胆在酒劲促使下得到了有效的放大。看看那个男人吧,他拿着酒杯踉跄的朝玫瑰走了过去,醉眼迷离的盯着玫瑰,好吧,不如更准确的说是盯着玫瑰高耸于胸前白花花的肉。



    他呵呵的傻笑,全然忘记了之前的教训,伸出手去就要揉捏一番。之后就响起了杀猪般的惨叫,当然还有哄哄大笑声。玫瑰就像拖着死狗,走到酒馆的门口将他扔了出去。喔!酒馆的门口早就躺了一大片呼呼大睡的人们。看来这免费的露天旅馆很是受欢迎。



    你肯定已经猜到了,这里是谭哥镇——佣兵c冒险者的驿站c庇护所与乐园。她的历史并不悠久,但算起来从一个小村子到发展成一个小镇也有两百年的历史了。当初的老谭哥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一时兴起建立的只有一家人的村子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他的名字也被人叫了两百年。呵,这也是一种名留历史吧。



    谭哥镇的民风很是与众不同,因为她的地理位置与与这里的居民也注定了她的与众不同。历史上谭哥镇被毁灭了三次,无一例外全是幽戈森林的兽潮造成的,兽潮,说来也怪,在谭哥镇建立之前从未有过。



    由于这里接近幽戈森林来到这里的大多数都是佣兵和冒险者还有就是猎人了。这三种人组成了谭哥镇独特的彪悍气息。谭哥镇还是个无主之地,说她是无主之地是因为她不属于任何贵族。在这种地方也不会有贵族来,没有一个贵族会想来到一个偏远且可能随时会被毁灭的镇子,而且贵族老爷们的目光不会在意一个小小的镇子,虽说她小有名气,而且在这地方他们也绝不会受欢迎。这些拥有超出常人力量和冒险经历锤炼出的意志似乎天生就与那些贪图享乐行指娇气(至少他们看上去是这样)的贵族相对立。



    那么谁来统治谭哥镇?统治?不不不,用他们的话来说是管理。因为他们不喜欢被统治,所以谭哥镇没有统治只有管理。谁来管理?村长!你也许会奇怪为什么一个镇子会是村长来管理。



    其实谭哥镇真正的原住民是那些猎人。当那些佣兵与冒险者来到这里后紧随而来的就是商人,谭哥村就渐渐扩展成了一个谭哥镇,那些佣兵与冒险者大多都是流动的,他们很少会定居在这里,他们虽带动了这里的繁荣却不驻足,真伟大的人物——对谭哥镇来说。更多留下来的是一些商人,他们组成了谭哥镇的外围成员。所以谭哥镇的管理者当然是村长了。当然也有人提议把村长改为镇长,可这样的提议只提出了一次就被永远的搁置了。谁说这些脑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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