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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把它当床用。

    常欢有气无力的摊在张起怀里,闭着眼睛感受着他干燥温暖的手指在发间缓缓的按摩移动。她在张起胸前蹭了蹭,非常依赖的伸手抱着他的腰身,又在他胸前咬了一口。

    张起翘起嘴角,伸手拍了拍她的屁股:“好了,咱们睡觉吧。”

    躺在床上,常欢像只猴子一样趴在张起身上。

    时不时的撩拨他一下,张起好脾气的躺在那里,被撩拨的受不了了。一把翻过身子把常欢压在身下,闭着眼沉着声音:“睡觉。”

    手脚都被禁锢住,常欢只好凑起脸,在他眉梢眼角亲亲的吻来吻去。

    张起叹了口气,低头吻上她的唇,用一个温柔甜蜜的吻安抚了常欢。他知道,他的小姑娘太依赖他了,几乎是把他当父亲当兄长当男人。他的小姑娘小时候日子太苦,从没在年长的男人身上体验过被关心爱护的滋味。他很心疼她,也很纵容她。

    一吻结束,常欢满足的眯起眼,在他脖子上蹭了蹭。

    张起把她抱进自己宽阔的胸膛,伸手抚摸她的脸:“睡吧,我守着你。”

    “恩,你真好。”常欢迷迷糊糊的往他怀里又挤了挤,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日上三竿常欢才醒来。

    阳光透过窗帘透了进来,一室明媚。

    常欢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扭头就见张起坐在飘窗台上看书。他头也不抬:“醒了,桌上有早餐,吃吗?”

    醒来就能看见自己喜欢的人,这种感觉真好:“好饿啊!”

    张起放下书,看着她温柔一笑。熠熠生辉的眼中带着纵容和宠溺,看的常欢心一跳,她不好意思的把自己埋进被子里。眼角的笑意扩散到脸上,张起从飘窗台下来,走到床前,连着薄薄的被子一把将常欢抱了起来。

    常欢惊呼一声,赶紧搂着他的脖子。

    张起把她抱到客厅放在凳子上,常欢光着脚摇啊摇,指着盘子里的煮鸡蛋:“我要吃这个。”

    不过眨眼之间,白嫩嫩的鸡蛋就送到她嘴边。常欢啊呜咬了一口,张起含笑:“喝口牛奶。”

    常欢含着鸡蛋眨眨眼,忽然抱着张起的腰把头埋在他胸膛又蹭了蹭。

    张气温柔的摩挲着她的背,柔声哄到:“吃了早餐,带你去医院看张仙。”

    “啊?看她!”

    “恩,听医生她成了植物人,咱们去看看。”

    “哦。”常欢乖巧的坐在椅子上,张起喂什么她就吃什么。

    吃了早餐,她又非要张起给她穿衣裳。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常欢觉得自己也只有在张起面前才能这么作了。

    “起哥,你觉得我作吗?”常欢忍不住问道。

    张起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常欢问的什么。他微微一笑,嗓音轻柔:“其实在我面前作一作还是很可爱的,我喜欢。”

    常欢嘿嘿嘿的笑,她准备写一本宠文来记录她和起哥的生活故事。

    到了医院,护士将两人带到了张仙的病房。

    张仙出事之后,她的父母都没出现。只给医院打了很多钱,让医院请个护工好好照顾她。张仙父母打的钱,够张仙在医院里住到老死的节奏。

    这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常欢把手里的花插在花瓶里,张仙就那么躺在床上像是睡着了一般。照顾她的护工见状,连忙给两人倒了杯水叹道:“她出事了,你们两还是第一个来看她的人。”

    常欢笑了笑,护工又感叹了几句张仙是个命苦的娃,拿着水壶出去打开水了。

    常欢给张仙理了理头发:“张仙,凶手已经找到了。”

    张仙没反应,常欢又继续道:“凶手是林志阳和魏玲!”她的话刚说完,张仙的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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