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年前。
在凡间一座不知名的山头上住了几十户人家,他们与其他镇上普通的村民有所不同。男子从小习武,女子则负责安家。
伏妖是唯一的信仰。
村里有一孩子名曰争凰,长相不算倾城,只一眼望过去,清秀俊俏十分讨人欢喜。
她是唯一一位加入家族使命的女子。
“阿母,女儿想和平叹一起下山。”
“打打杀杀的事情就交给他们男人去吧,我年纪大了受不了折腾,万一你们有个三长两短,这平远该怎么办呀?”
张平叹是她相守三年的丈夫,张平远是她一岁还不到的孩子。
争凰看着襁褓里的婴儿,轻轻地亲吻了孩子的额头。
“阿母,你放心吧,我一路上会好好保护凰儿的。”
毕竟结发为夫妻,平远知道这个与他共枕多年的女子不会轻易改变心里的决定。既然生不能同生,那么死便在一起吧。
妇人抱过女子手里的婴孩,叹气道,“若能活着回来,当不许有下一次。”
得到了娘亲的同意,争凰心里也踏实了很多。她从头上取下了自己这么多年里唯一佩戴过的凤凰图腾的发簪。
“这个是我一直戴在身边不离身的东西,阿母,如果我们没有回来,你便替我交给远儿。若将来他遇上了喜欢的姑娘,就送人家。也算是我为人母的一点心意。”
平叹拉过人,“别说了,我们会成功的。”
别人都以为争凰年少气盛,虽是女儿却有不寻常人的飒爽英姿,留给世人高傲骨气的印象。
没有人知道她并不爱习武,也不喜欢伏妖。
她只爱平叹。
本是一双女儿手,为护爱父周全,从此舞刀弄枪也习以为常。
第二天五个小伙子加上她六人就此踏上了征程。
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时总归是有些不便的。争凰为了不耽误大家的行程,也随着几个糙老爷们一样,可以数日不洗澡,有水可洗的时候便闭着双眼,穿着衣服同他们一起泡到池塘、水库、大概……
跋山涉水,连续奔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某一天,他们齐齐来到了终点。
听说这里住着天地间最厉害的妖尊。
凡人总是会有一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有时候明知道不可为,偏偏不撞南墙不回头。这一点,最起码比那些有自知之明缺少冒险精神的神仙强太多了。
呙聂在大殿里品着茶,对殿外那几个不知轻重的人嗤之以鼻。
“主尊,我去把他们赶走吧。”
“若是他们就这么简单地被赶走了,没有吃点哑巴亏,以为我这里就那么回事,那么之后他们一定会想办法再过来的。”
“那属下去把他们杀了,省的麻烦。”
“我看你是想被扫地出门了吧,我自己去。”
……
不是所有的妖都是长了一副恶人的嘴角,他们和六界的众生平等,性格修为都是后天使然。
正如呙聂,他是一只修行万年的大鹏,挥动翅膀便能直行万里,常年在自己的偏殿呆着,不曾踏入凡间。
“是找我来喝茶的吗?”
六人潜伏在暗处正观察着门口的动静,被背后耳朵边上的声音给吓了一跳。
“哎呦妈呀!这里啥时候站了一个人?”
“可不是?”
平叹拉着两个正在抱怨的人极速往后退,两方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呙聂笑道,“哎哎哎,别退了,再退你们就回村了。”
“你是谁?”
“我?你们不是专程过来找我的吗?”
这话刚说出口,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