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壹秒記住『 qu 】
秋日的天空淅淅沥沥下着小雨,宽阔平坦的街道上散落了一地被秋风冷雨打落的枯黄树叶。
正午时分,腾龙城外。
轻风细雨下的官道上,一少年慢悠悠从远处走来。少年背负着一个被破布条包裹的长条状行囊,一身市井麻衣,头发乌黑,就是上面夹杂的几根茅草显得格外显眼。
此刻的少年满脸的胡茬,若不是身上那股隐而不发的高贵气息,活脱脱的就是一逃荒的难民。
少年走在官道一侧,有趣的是。人来人往的官道上,没有一个人从他身旁走过。一个以少年为中心周围两三米无人的空白地带就此形成。
看着那些有意无意避开自己而匆匆走过的人群,少年有些诧异的闻了闻自己的衣服。没味道啊,喂,你们这些人几个意思?
三年了,云易有气无力的看着远处地平线上隐隐而现的黑色城池。都说望山跑死马,想着比大山占地小不了多少的腾龙城。这里距离腾龙城最少还得有五十里路程吧。
得出这个结论,云易脸色很难看,他可是堂堂大秦帝国仅有的三位大公爵之一云胤山的儿子,结果现在连辆马车也没得坐……
“贼老天,你把小爷穿越过来。本来还以为等待小爷的是鲜衣怒马,威风八面的膏粱生活。没想到小爷还没享受够这样的生活就被那便宜老子给丢出家门。说不在外面游历三年不准回家,尼玛啊。要不是这三年来小爷机灵,小爷能不能活着回来还是两说。”
抱怨完了,云易没法子,只能强自打起精神继续往前迈着慢悠悠的步子。他老子云胤山在他出门的时候立下了规矩,只有当独自再次踏进腾龙城城门,才算是彻底完成游历。至于这次游历中的经历,云易发誓,绝对不告诉第二个人。
想想云胤山曾经干过的好事,饶是以云易的粗大神经,也不由自主的生生打了一个哆嗦,还是好好的完成游历再说。十八年前,也就是云易出生的那一年,大秦帝国南方蛮族入侵边境。无辜屠戮大秦百姓近十万人数。当今陛下震怒,命云胤山为大将军讨伐南方叛乱之臣。
结果云胤山到后直接派大军把蛮族控弦之士系数斩杀。那一战,让蛮族堪称灭国,蛮族之王率领后代子嗣于山门前面朝大秦帝国国都腾龙城跪拜三天三夜。就为云胤山能够放他们蛮族一条活路。
最终,蛮族之王付出被斩一臂,子嗣后代七成被斩,蛮族之地由秦国士兵接管治安问题的代价,云胤山才率大军离去。自此,蛮族之王彻底失去对蛮地控制。
当日,在面对蛮族之王苍白面色的质问之下。
黑色高大战马上,头戴冷盔,只露出一双冰冷无情双眼的云胤山。冷声说道:“既然当初敢进犯我大秦帝国,就别后悔承受来自大秦帝国的怒火!告诉你,我云胤山奉行的法则是,犯我大秦帝国者,虽远必诛!”
……
从此,云胤山被好事的人起了一个‘人屠’的称号。也有人算过一笔账,云胤山从参军到现在,手里沾着不下千万异族将士的鲜血。无论是蛮荒异族,还是天武大陆上偏居一偶的妖族,提起云胤山的名字,没有不谈虎色变的。
该死的‘人屠’,云易苦笑了一声。他这个地球穿越过来的社会主义五好青年,小时候听大人们讲自己便宜老爹的伟大事迹。虽然脸上一副我老爹天下第一的神情,心底却是被吓得不轻。乖乖,屠杀了千万人,这得挨多少枪子才算好。
从那以后,云易每次见云胤山对自己笑。都感觉下一刻云胤山想要吃了自己。更是坚决不让云胤山抱自己。这毛病,虽然随着云易年岁的长大慢慢好转不少。不过云易至今依旧还是不敢违背云胤山做出的决定。否则,当年号称腾龙城三害之首的云易怎么也不会放下软玉温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