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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天听着云飞升的抱怨声,并没有说什么,既不表示赞同也不反对,以沉默应对,作为一个新人在了解了新环境后,并不要急于加入任何一方。

    抱怨过后,见林天反应平淡,云飞升问道:“兄弟,你是哪里人,外地来燕京打工的?”

    林天像是回忆心事一样,回答道:“我?马马虎虎算是燕京人吧?”

    云飞升微微一愣,惊异的说道:“本地人来做保安的可是不多哦,燕京这地方可谓是寸金寸土,遍地黄金,本地人家里就是穷的叮当响,只要家里有地,一改造一开发弄几套房子,立刻翻身做地主了!”

    林天淡淡的笑了一下,说道:“那也不能指着吃老本吧,年轻体壮不出来工作,天天在家玩也不是事啊,在说了什么地方都有富人也有穷人,很不幸,我在燕京就属于一群穷人之中的一个。”

    “你呢?哪里人?”林天问道。

    “我啊,河北人,离燕京不远!”云飞升淡淡的说道,语气之中带着对家乡的怀念。

    虽然林天没有当过兵,但也勉强算得上是一名军人了,他在云飞升说话的时候,总是莫名的感觉到一股军人的气息,心中不由得猜想他或许是名退伍的军人吧,军人之间总有一种特别的亲情,即使从来没有见过面,从来没有打过交道的两个人在相识后,相互介绍自己是哪个地方哪个部队的,在部队干过什么坏事,部队什么事让自己难忘的时候,两人之间的关系都在无形之中就被拉近了许多。

    关于这一点,只有当过兵的人才能用心体会到,在部队和战友一起与某某班长干过架,无论是好是坏,部队的回忆都是人生中宝贵的纪念。

    “你当过兵吧?”林天觉得云飞升凌厉的眼神中带着被生活所迫,被领导压榨的无奈,也有着军人的坚毅和直爽,一个刚中带柔的爷们。

    云飞升一愣,貌似刚刚介绍自己的时候,并没有说过当兵这件事,可是他怎么看出来了,不过嘴上还是说道:“嗯,刚刚退伍,家里没关系没钱,只能沦落到这里混个温饱。”

    “呵呵,这就是人生啊。”林天听着云飞升满嘴的牢骚,苦笑一声,说道:“今天我第一天上班,以前也算个军人,既然咱们两个这么投缘,不如晚上下班,一起出去吃个饭?”

    云飞升显然没有料到新来的家伙会这么热情,兴奋的说道:“好啊,我可是很能吃的,到时候可别把你吃穷了!”

    林天咧嘴笑道:“我倒好奇你有多能吃!”

    “那今晚可就让你见识一下,在部队的时候我一个人的饭量可顶两个人了!”云飞升大大咧咧的说道。

    林天打心眼里喜欢性格直爽的人,不做作,没什么心机,不尖酸刻薄,碰巧云飞升就属于那种直肠子性格,有什么说什么,自己不对你就是扇他两巴掌,他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的人。

    见林天沉默,云飞升以为林天真怕自己吃穷了他,匆忙解释道:“虽然我能吃,但是咱们也不用去什么饭店了,路边小摊随便吃点就可以,你今天刚刚来上班,囊中羞涩吧,没关系,今晚我请,你就放开了吃吧!”

    林天无奈的笑了一下,这小子想多了,说道:“就算我在囊中羞涩,吃饭的钱可还是有,今晚我请,不用再争了!”

    云飞升尴尬的笑了笑,毫不遮掩的说道:“我这个月的钱还没给家里,算为你这个新同志庆祝了!”

    林天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华夏很多离开家门外出的打工人员都有这样的情况,无论结婚还是没结婚,都一样,为了种种理想和抱负,身在外地,背井离乡,拼命的挣钱想让家里过多好一点,想让老婆穿的好一点,可是现实是残酷的,打工很多年后发现赚的钱都花在了工作的城市,于是就有人想出了这个办法,每个月赚的钱从银行打给家里,手头留点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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