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超一副没见过世面般地看着那个小伙子,心里想,岂止声控,这系统安装的空调能在十五秒内,有效降温十度以上,真是一群土鳖!
也不知道一开始开空调的时候是谁跟个二愣子似的,还以为世界末日到了,东躲xc的。
一旁的老大爷点了点头,道:“小子,你刚才唱的不错啊,给老头子再唱一遍。”
“这就不唱了吧。”文超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觉得怪瘆人的。
“怎么,不给老头子面子啊?”这老大爷故作生气地道。
另一个人笑道:“老板,你刚才唱的真的好听,再给我们唱一遍吧?”
旁边的几个人也是应和地点点头,他们都是被文超的歌声给吸引过来的。
文超无语,只能道:“大爷,您可别逗我了,我那是情歌”
话还没说完,又被瞪回去了,“情歌怎么了,我告诉你,大爷年轻的时候,还是这一带的情歌小王子,嘿,说了你也不信。”老大爷咳了咳嗓子,直接开唱了:“èi èi,你在哪,我在遥远的草原上”
老大爷唱的这首是这世界叫做常平的老天王的一首《草原上的我》,确实是经典中的经典,不过到了现在的话,用一个字,那就是俗。
似乎是唱爽了,这大爷高音一波接着一波,听在文超耳朵里,跟一锣在敲啊敲似的。
另一个大妈笑呵呵地道:“老罗这嗓子还是这么高亮。”
“是啊,听说他年轻时候还组过乐队,只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就散了。”
两分钟后,这个被叫为老罗的老头才意犹未尽地停了下来,轻蔑地看着文超道:“怎么样,老头子唱得还不错吧?”
文超跟小鸡啄米般地点点头,经过这些天他对音乐这块方面的知识和理解有了很高的提升,虽然确实欣赏不来这首老歌,但明显得能听出这老头唱歌的基本功很扎实,甚至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不是一般的业余的爱好者。
“行了,刚才那首歌是什么,老头子听着挺新奇的,你唱一遍?”
文超本能地想拒绝,不过转念一想,这里这么多人,不就是最好的宣传机会,虽然那个学唱的任务完成了,不过还有一个提高知名度的主线任务在,能涨一个是一个!
文超假惺惺的,嘿了声,道:“那我就献丑了。”
老罗眯着眼,用手挥了挥,示意文超可以开始了。
文超熟练地打了个响指,店里不知道从哪里传出一阵音乐来,没错,还是《洋葱》的前奏,没办法,现在文超能拿得出手的,除了那首不能公开的新歌外,就只有这首《洋葱》了,反正这些天唱了无数遍了,也不差这么一遍。
至于怯场,抱歉,经过这么多天来的磨练,要是还存在这种性格,文超早不知道饿死在哪个桥洞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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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结束,旁边的人迟迟没有回过神来,包括“话唠”老罗。
倒是几秒钟后,一个半人高的小女孩诺诺地道:“大哥哥,你唱得真好听。”
另一个老妇人:“虽然我也听不懂这歌曲到底唱的什么意思,不过听着确实挺顺耳的。”
“老罗,你可是遇到对手了。”
“老罗,你是专业的,说道说道吧,我们听着不错。”
许多人都存着一样的想法,笑眯眯地看向老罗,毕竟老罗在这一块地方,那可真是风云人物,大伙儿都认识他,知道他歌唱水平不错,甚至以前还有人看到一个一线男歌手去过老罗家,虽然不知道是去干嘛,不过很明显,这老罗绝对不一般。
许久后,老罗一言不发地低着头,快步往门外走去。
其实,文超也在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这老爷子的评价,毕竟从刚才那一嗓子能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