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还是在比佛利山庄的24号山人家小姑娘也不是独自前来,是带着监护人和经纪人联袂而至,所以任何客套都显得多余。
“克莱尔,西蒙斯夫人,刚才你们也已经看过,我司针对系列作品制定的开发计划书,
它并不是只有一部,而是将要在今后五年内连续制作三部。
劳拉一角对的重要性,想必不需要我累述。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必须做最坏的预设,
由此,为减少我们将来制作电影续集时,可能会遭遇的麻烦,同时为降低风险,
如果克莱尔想获得出演劳拉的这份工作,除去演员雇佣合同,还必须签署附加协议。
这是我们拟好的协议,你们先看一下,
看完之后有任何疑问或者顾虑,都可以找我旁边这位奥维茨先生解惑,他可以全权代表我。”
就这样,李文星急急忙忙赶过来,还亲自出面,却只是简单的说这么几句话,就把签约前的谈判任务交给下面的人。
什么鬼?既然是这么个情况,那他何必多此一举,仅仅是过来露这个面?
其实啊,这里面有大深意。
因为巨星影业是粉新、生面孔,还是华资公司,先天上就带有劣势,很难取信别人,会让人产生抵触。
也只有李文星这个大老板,多少有那么点小名气,
嗯,必须感谢的投桃报李,当时李文星大把撒钱买了对方三天的头条广告位,对方就回送了一篇李文星的简介报道。
那篇报道,着实狠狠夸了李文星一番,
诸如说他是什么魔方的发明者,音乐贺卡的发明者,数间大型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有上亿美金的身家,
同时还是家,演员,导演,漫画家,音乐创作人,在东方艺术界很有名望等,
数的还挺细,几乎抖搂出来他的老底。
如此,有那篇报道打底,再有李文星亲自出面,证明巨星影业不是皮包公司,他李文星也不是骗子,不是无名之辈,
这样先行取信克莱尔一方的人,接下来说服克莱尔签约的把握就要加大不少。
而只要能提高签约的成功率,哪怕只是一点点,对李文星来说,也是值得的。
毕竟李文星递过去的附加协议,里面的部分条款,确实有那么点过份,
调换一下位置,他自己都不会签,以己推人,就更不用说了。
然而在商言商,协议中的内容,都是为保证系列能顺利开发,不得不为。
比如协议中有一条是限制克莱尔在五年内谈恋爱的条款,
单就这一条限制,对方就很难同意签约。
那明知道对方不会同意,为何还要提出这么苛刻的要求?
关键李文星也是没办法啊,系列实在太重要了,可以说未来五年内,巨星影业的核心项目,就在它身上了。
在原有的计划中,可是要开启全部版权渠道营销的,
而劳拉的扮演者,就是这一营销计划的绝对核心,
不只是需要她出演电影,还需要她做线下活动,代言,宣传,甚至如果有需要,还要给她办世界巡回粉丝见面会。
到时候,只要相关商品卖到的地方,她都必须过去宣传,做活动。
如此种种,
不管是出于考虑到维护粉丝群体,具体点就是照顾广大男银粉丝众们的脆弱小心肝,
还是必须彻底消除,有可能产生绯闻、八卦、黑料的隐患,
劳拉的扮演者,在这个期间内,都不能谈恋爱。
试想,如果克莱尔正是大火的时候,突然传出她谈恋爱的消息,那肯定是瞬间掉粉无数的,
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