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善仿佛都能想象到身后是什么样的一幅景,李克勇不说名字,昂昂下巴,抖抖眉毛做暗示。
于善就在那想啊想,为什么大家认为我最穷,想了好久,终于好像想到了自己骑的那辆破旧不堪c整体小一圈c到处吱吱作响的自行车,每次放学骑在路上格外的显眼。
不自觉的脸c耳朵一下子就热了起来,热得发烫。
离晚自习结束还有五分钟,于善就开始收拾书c笔和本子之类的,等待着下课。
第一次,当铃声响起的时候,于善背起早已整理好的书包夺门而出,直奔停车场,快速kāi su一,推着自行车一路跑到校门外,然后坐上自行车往死了踩向回家的路,一刻没有停息。
那股子劲,仿佛一刻也不想再让同学看到自己骑的自行车。
“哎,哎,哎,于善。”到东门大桥的时候,踩着出汗的于善听到桥砑子上谁在喊他。习惯性的停下来,发现是班上两大女混混,长得特别好看那种。
“你怎么提前跑出来了啊?”其中个子矮一点的女混混走过来搭着于善的肩膀问道。
“没有啊,已经放学了。你们怎么在这?”
“我们没去上晚自习,班主任晚上过来了吗?”
“过来又能怎么样。”个子高一点的女混混不屑的说道。
“没有进教室,在没在窗户旁看我就不知道了。”
“哎,你的自行车好破哦,这是你的车啊。”两个女混混对于善蛮有好感的,因为实在是长得太可爱了,打起架来一点不含糊,但对眼前于善骑的如此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好奇的问句。
“嗯,我先走了哦。”于善“嗯”的那声好小好小,几乎都听不见。
回到家洗漱后,关灯躺在床上的于善没有像往常那样一分钟就睡着了。
关了灯的屋子借着月光丝丝微亮,于善睁着眼,不争气的眼泪慢慢从眼角滑落下来,说不出来的委屈。
作者笔记:
放着电脑里的音乐,听到一年多没有听到的那首《恋人心》,不是因为多么喜欢《花千骨》这部电视剧,只是看这部电视剧的那几个月发生了一些事情,让人忘不了的事情,每当这首音乐响起来的时候,那种感觉一下子就蹦了出来。
老天爷从来不会有耐心让男孩慢慢长大,到了该要长大的时候,老天爷就会一下子搞出一些事情来,让男孩变成男人,不管是否承受的了。
也许老天爷知道这个人承受的了吧,不然也不会有现在在打字的某人,但已经完全找不回当初的自己了,那般的天真快乐,鲜明的棱角c个性。
好,煽情的到此为止。
想了想一件事,细思有点情况属实:
当下社会风向标:房产渐渐变chéng rén们心中唯一觉得踏实c有安全感的东西,大有超越亲情的存在,爱情在它面前更是早已不值一提,最可怕的是:无论懵懵懂事的小孩还是奄奄一息的老人,都这么觉得,再怎么细思也想不出哪里有什么不对?每多一套房产,踏实感c安全感便愈多了一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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