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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但还是壮着胆气说道:“何况,奴婢虽然混的不是多好,但好歹也是太子殿下您的奴仆,更是组建起了那么大一个佣兵团,奴婢说起来也算是出人头地了——楚霸王项羽曾经说过,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奴婢自觉现在混的还不错,如果不能随着大军回去,好好的威风一把,岂不是成了锦衣夜行?也算是好好的在以前的那些朋友面前好好的露露脸,如果殿下能借给奴婢一点兵马,那就太好了。”     “这才像话嘛。”李贞笑道:“到时候本宫亲自陪着你去一趟,看看你们的黑曼巴部落,究竟有多么的骁勇,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亲自挑选一部分勇士组建一支新的军队,或许能收到奇效。”     黑曼巴部落就是本因的部落——通过这个名字,大概也能知道这个部落究竟有多效勇,要知道黑曼巴可是毒蛇的名字,而是是一种相当不好惹的毒蛇,一些部落甚至将其当成了图腾,本因的部落敢起这个名字,可见他们有多么的悍勇。     但是悍勇归悍勇,这并不能让黑曼巴部落在草原上壮大起来,事实上黑曼巴算起来只能算是非洲中部大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人口不到一千人,连中型部落都算不上——之所以会这样,究其原因还是草原上的生存条件太恶劣了,毕竟非洲草原比突厥草原的生存环境更加的恶劣,想要在那里生存,只有强悍的武力是不行的,还得需要资源,没有足够的资源,再勇敢的部落也只有等死的份。     虽然黑曼巴部落的勇士们都很勇敢,毕竟这可是一个专门捕捉黑曼巴等剧毒毒蛇为生的部落,黑曼巴不但毒性剧烈,两滴毒液就可以毒死一个成年人,而且速度也很快,时速最快可以达到二十公里每小时,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蛇,敢和这样的蛇做争斗,没有一点本事,就只有葬身蛇口一个下场——这也是大多数黑曼巴部落勇士们的下场,捕捉黑曼巴太危险了,不但是眼力反和反应力的结合,更需要一点点的运气,以黑曼巴的攻击速度,只要稍有不慎,就只有死于非命这一条路。     本因当初就是因为每次都能捕捉到黑曼巴而在附近小有名气,更是靠着和蛇类搏斗而悟出了擒蛇术,号称但凡被他盯上,就绝对没有人能从他手下逃脱,也正是凭着这一手,他才能从埃及行省混得出人头地,更是得到了一个埃及第一勇士的称号,更是被埃及总督看上,成为了他的亲卫将军。     再后来,他同样是靠着这一手,在李贞麾下如林的勇士中立足,后来更是在西域战场上打拼,闯下了听风雇佣兵团这么大的基业。而在建立听风雇佣军最开始的时候,他同样是靠着这擒蛇术,折服了一个又一个英雄,将他们收归手下效力,从而为听风的快速崛起创立了先决条件——而老哈维就是其中的代表,正是在比试中被本因连续放翻五次,当时尚且还年轻的哈维便彻底的服了这个黑汉,并且自此忠心耿耿,永不背叛。     可以说本因练就的这一手擒蛇术,是比他那一身怪力还更重要的本领,也比怪力更加的具有威慑力,毕竟天生神力这种能力虽然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何况本因的神力并不如何出众,至少和房遗爱那可以倒拽蛮牛的力气相比,本因却还要差很多。     可是那足可以擒拿黑曼巴的反应速度以及手速,却是别人不曾具备的,可以这样说,如果单单只是比力气,三个本因也未必打得过一个房遗爱,但如果生死搏斗,那死的一定是房遗爱——在本因那神一般的反应力面前,房遗爱所谓的蛮力根本不可能伤到本因分毫,可相反,只要房遗爱敢露出一点破绽,以本因的反应速度以及单身多年练就的手速,房遗爱根本就躲不过他的致死攻击。     而黑曼巴部落的那些勇士虽然不及本因,但能抓那么长时间的蛇却不死,本领自然也是有的,足以让他们那个小小的部落在非洲大草原上苦苦挣扎。     但是在李贞看来,黑曼巴的这些人都是一群白痴,简直就是在浪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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