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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回家后,程观月一个人坐在窗台前发呆。被晃倒的那一幕不断在眼前回放。

    不仅是感到耻辱,也为自己的弱小感到悲哀。原来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他从来不是一个强大到可以保护别人的人。仅靠他个人的力量……仅靠他个人的力量,连完成一个承诺的能力都没有。

    可笑的是,他经常不自量力地去给出这样的承诺。

    篮球是强者的游戏。而他,是一个弱者。

    父母依然不在家,他们为了工作正穿梭于全国各地。他满心的憋屈,却不知道找谁诉说。

    家里养的猫懒洋洋地趴在他的旁边,半眯着眼睛看着窗外黑沉沉的夜。

    “小花,过来。”他冲猫咪招手。谁知道小花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起身,迈着小碎步,目不斜视地从他面前走过。

    “要不要这么傲娇……”程观月双手扶额。

    算了,反正他从来都是孤独一人。

    这个时候,他的QQ接到了来自胡珂的消息——

    “风,你到底去了哪一所高中?真的不考虑来我们这吗?”

    初三那年,转学到省城,独自一人生活的程观月以“风”作为网名,加入了同城最大的中学生篮球交流群里。然后,他偶尔会去参加群里组织的3对3篮球对抗,默默无闻地充当一名篮球手。直到有一次,某位教练看过程观月的传球之后,竟然对他大加赞赏。于是一夜之间,程观月便不情不愿地出名了。

    他并未透露过自己的真实姓名,别人也就用网名称呼他。不过这并不妨碍许多人向他发出邀请,这其中也包括从未谋面的胡珂。

    毕竟,一个优秀的控球后卫实在太难得。控球后卫是场上的指挥官,进攻的梳理者。可对于绝大多数高中生控卫而言,要么只能是中规中矩带球过半场、偷空投两个空位三分,要么就是视野狭窄只顾自己进攻。一个能够梳理全局的控卫,在各个教练眼里,如同瑰宝。

    而在那个教练看来,程观月便展示出了成为这种瑰宝的潜质。

    这名声来得猝不及防,从那以后程观月便消失了,安安心心地在群里当了潜水党。篮球比赛已经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他只是偶尔觉得在家里呆的快发霉了、所以想去球场上跑动一下罢了。

    他讨厌胜负,讨厌对抗,讨厌一切有关输赢的东西。他甚至不想再展示自己的过去,只是偶尔能够给别人传传球,仿佛就能够满足。

    所以,对胡珂的邀请,他也不置一词。

    只不过,程观月觉得有些讽刺——要是胡珂知道,他正在邀请的“风”,正是几个小时前被打败的那个高一新生,他究竟会作何感想呢?

    第二天早上上课之前,谭锐来到程观月的桌前,给了他一包东西。

    “来自金小渝的指示——行贿利诱什么都行,一定要把你拉进篮球队去!”谭锐神秘兮兮地说道。

    “这是……”程观月吃惊地说道,“护膝?”

    “是的,听说打球的人容易伤到膝盖。所以我去阿迪达斯买了一对护膝送给你。”

    程观月苦笑了一下:“不,你收回去吧,我不打球的。”

    “送出去的礼物我是不会收回去的。”上课铃声响了,谭锐急促地说道,“反正拿人手短吃人嘴短你就好好考虑一下加入篮球队的事情吧!”

    他扶了扶眼镜,匆忙跑回自己的座位。一边的乔语莫名其妙地看着程观月:“发生什么事了?你去打篮球了?”

    “不,我没有。”程观月简短地回答。

    其实,他无法否认,自己内心深处,隐藏着某种激情。昨天摸到篮球的瞬间,他似乎能感觉到自己的双手在燃烧。不管是多不情愿,但是一接触到篮球,自己便不由自主地会兴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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