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揉。什么叫“居然敢”啊?陶老师不是来质问老板为什么租给学生吗?怎么、怎么……兴师问罪是有啦,为什么她就是觉得偏了味呢?
“咳!”郁淇奥手握空拳掩在嘴下,清清嗓,打破尴尬的死寂,努力将愕然的表情掩饰掉,“陶、陶老师,我已经成年了,你这话对学生适用,对我……应该……不太合适!”
“我管你合不合适。淇奥,总之你一定要记得我,我叫什么?”
“陶……”
“叫我凡九。”她强硬。
“……凡九。”秉承一贯不得罪顾客之原则,他恭敬不如从命。
“下次——有机会——介绍你、的、女、朋、友给我——认识!”咬牙切齿丢出一句,陶凡九潇洒地冲他摆手,率先走出书店。有些事,她要好好计划计划。
“陶老师,等等我。”女高中生愣了三秒,飞快追出去,留下一个表情哭笑不得的男人。
陶凡九,一个莫名其妙的实习老师。这是郁淇奥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基本上,陶凡九如今处于一种无聊的时间段。
基因有分类,无聊有分层,如果将无聊分成“无聊”、“非常无聊”、“极度无聊”,她一定选最后一个。
她目前就读于Z大生化学院,大三。
Z大的教学特点在于:无论你哪个院哪个系,均会在大三时被学校赶出校园——实习。
以她就读的系别,理应在医院、动物研究所、细菌传染研究中心之类实习才对,然而,天有不可测之风云,她跑到“十一中”做起了生物实习老师。
追根究底加刨根问底,她想出的原因只有一个——有个文学白痴的朋友。
华歆赏、奚空桑、她,从高中时代就混在一起的朋友。读大学后,原本歆赏考入文学院,看她入学第一学期便从头至尾挂红灯,实在是……惨不忍睹。身为好友,当然要劝恶扬善,将好友拉回光明大道。
华歆赏是文学白痴。
老实说,歆赏天生就是学生化的料,只不过这家伙迷在文学世界里不能自拔,迷恋到天天幻想自己是一个“文学家”。这种不切实际的梦,还是趁早打碎好。正巧空桑与她有同样的念头,不约而同,她们将歆赏打击到最低谷,成功让她转到生化学院……
回忆这段陈年往事,陶凡九只想说明——她出现在十一中,并非自愿,而是遭人胁迫。
用脚底板想也能知道,胁迫她的人除了华歆赏,不作第二人选。
那家伙抱怨她叫她“文学白痴”,害她蒙上不白之冤,所以,三年级的实习地点要由她来选,而她与空桑则必须以“陪客”身份相随。
空桑是去哪儿都一样,她呢,是舍、命、陪、小、人。
她喜欢做实验,喜欢冰冷的镊子钳子显微镜和巨大的陪养皿。来到“十一中”三个星期,实在的,她真被闷坏了。
无聊!无聊!无聊啊!
她正觉得无聊呢,既然眼前有这么一个让她沉迷让她堕落让她狂热喜欢的人,她就努力吧。
不能怪她无所事事地发花痴,但没办法,从每天排得满满的实验课跳转到闲得发饥荒的实习生涯,害她天天坐在办公室发呆。与其如此,她倒宁愿多想想如何将郁淇奥拐到手。
她喜欢他。肯定地、非常地、绝对地喜欢。
不要问她理由,也不要问她原因,否则,她会当你是文学白痴。
天天跑去他的书店溜一圈。
有事没事找话搭讪。
暗暗观察,从小动作中分析他的个性。
以上,是陶凡九三天来必做的事情。结果,是毫无成绩。在她看来,他对她的感觉依然是陌生人,礼貌、疏远、戒备。
“哎哟,实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