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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的两条人影,慢慢消失在冬夜寒冷的雾气里。

    当他再回到这座小城,已经是十年之后。

    暮春时节,是汾城最美丽的时候。四处繁花盛开,蔷薇探出墙外,落了一地粉红浅白的花瓣,空气中永远带着湿润而清淡的芬芳。

    施墨站在城门下,深深呼吸一口芬芳的空气。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走的那一年,是否见过这样的美景。

    不过,即便是风景再美丽十倍,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头的眼里,只怕也不会比一块烧饼更动人。

    所以,离开这座小城的十年之后,施墨做完一个深呼吸,然后直奔城南那家烧饼铺子。很幸运,烧饼铺还没有关门,只不过厨师已经从老张换成了小张,但味道还是一样的地道,施墨就站在铺子边上吃了五张饼,然后他再去城中最好的酒楼。

    那也是少年时候十分仰慕的地方。

    但,一来因为年纪小,二来——这应该才是主要原因——因为穷,师父常常连房钱都交不起,何况下馆子?所以酒楼这种地方,施墨也只不过是看看而已。

    不过,今天已经不一样了。

    他再也不是那个十来岁的臭小子,他穿着一身做工极好的衣裳,包袱里揣着沉甸甸的银子,大模大样地踏进酒楼大门,点了一桌最贵的酒菜,然后,大马金刀地坐下来。

    有几个人见他喝得高兴,说一起喝,他很大方地答应了。

    再后面的事,便记不得了。

    酒果然是一种腐蚀记忆的东西啊。

    醒来时,施墨发现自己倒在不知哪条巷子里,那些热情招呼他喝酒的果然都不是好人,他们任由他在冻了一宿,并且拿走了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施墨做一宿又冷又困的噩梦,早上醒来时头疼得好像被三百斤重的肥婆踩过,还没来得及稍为安抚,“哗啦”,一盆水兜头泼在我身上。

    单衣全湿了,即使是暮春时节的微风,也让施墨冷得一抖。

    “混蛋!”

    施墨蹿出巷子,便看见一个女孩子拎着个木盆,一脸被惊呆的样子看着他。她个子不大,穿一穿碧绿衫子,淡白纱裙,肤色白净,目如点漆,只是显然被这突然蹿出来的人吓了一跳,圆睁着两只眼,看起来有点呆。

    于是施墨想,或许可以装可怜或者装凶让她帮忙给他换身衣服——作为被泼了一盆水的人,这要求一点儿也不过分——可是,他还没开口,女孩子便叫了起来:“施墨!”

    哪怕她叫“救命”也不会比这三个字更冲击施墨,施墨一呆,“你认识我?”

    “我怎么不认识你?”她把手里的盆一摔,眉毛高高地挑了起来。那模样非但不呆,反而充满了一股极迫人的气势,她道,“你们还欠我一百二十七两零八文房钱!”

    ——于是,施墨知道她是谁了。

    “宝、宝儿?”施墨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打量着她,怎么样也无法将这位看上去如蔷薇一般娇俏的女孩子,同自己记忆里那个黄毛丫头联系起来。不过,这副凶巴巴的样子倒是一点儿也没变。施墨在心里嘀咕了一句,然后赶紧打了个喷嚏,可怜兮兮道,“宝儿啊,遇上你真是太好了,快,给我热茶,啊啾!要是能再给盆热水就更好了。”

    “想要热茶热水?”宝儿将手一伸,“好说,小店价钱公道,童叟无欺,后院的客房,二百文一夜,茶水免费。”

    施墨瞪着她,“你看我这副样子,像是有钱的人吗?”

    “我看你这副样子,很像输光了被人从赌场里扔出来的!既然有钱去赌,怎么没钱住店?不过,既然没钱,那就算了。”

    宝儿说着,拾起了盆,婷婷袅袅地转身走开,施墨哎哎叫:“先赊着行了吧?”

    宝儿回头,嫣然一笑,“行,当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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