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暮潮正式开始在书吧上班。说起来不好意思,她来了三次之后,才弄清楚这个书吧原来叫做“鲜花”。
方暮潮仰着头,看着店招牌,心里说不出的诡异。
“鲜花”的生意实在是很烂,一天都难得有十个人以上。但是莫狄好像并不在意,他的乐趣好像就在于每天将店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为自己还有她泡上一杯茶。
起初,方暮潮担心自己的工资会不会按时给出,但一个月之后,莫狄给她的信封里有着足够的钱。
然后,她就开始怀疑,莫狄其实是某某集团的大少爷,在小小的书吧隐居,但是实际上暗中操控了整个金融业;或者他是某某帮派的前任老大,金盆洗手之后,做了个小老板。
每当方暮潮疑惑地望着莫狄的时候,莫狄就会走过来,拍拍她的头,笑得和平时一样温柔,“别胡思乱想。”
方暮潮不知是因为他的话还是因为他的笑,脸红了。
方暮潮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每天仰头看着莫狄的笑,就感觉到。
小小的店,虽然人很少,但是温馨而温暖。方暮潮捧着书,淡淡的书香在空气里浮沉,她的心很安宁。
没有人再逼迫她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也再没有冷言冷语,她的房子也可以每月按时付清。或许,现在,她就生活在小时候幻想过无数遍的天堂里。
那个叫做南丁格尔的外国女人经常来店里,她曾经鼓起勇气询问她,她和老板之间的关系。
结果,南丁格尔大笑说:“放心,我们只是朋友,我已经有男人了。”
方暮潮被别人看透了心思,很尴尬。
方暮潮向来不善于和别人交际,也没有什么朋友。但是到了“鲜花”之后,却感觉很轻松。
莫狄泡的奶茶,她很爱喝。现在,对于她来说,最开心的事,莫过于坐在椅子上,翻开一本书,喝着奶茶,却从书的上方偷偷看莫狄。
那个人,有着乌黑的长发,宽阔结实的脊背,还有温和的笑容……
今天,就要下班的时候,莫狄叫住她。
“暮潮。”莫狄对她的称呼已经很亲密,而她也很喜欢他呼唤她名字的声音,“你明天要去孤儿院?”
“嗯。”方暮潮点点头。
每个月,她都会抽出一个假日去城郊的孤儿院一次,送些钱,看看小朋友。这是她唯一能为院长做的。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莫狄笑着问她。
一瞬间,受宠若惊的狂喜淹没了她。她颤抖着声音答道:“当然。”
他嘴角的弧度上扬,脸上的笑几乎让她的心跳出胸腔。
“那明天我去接你。几点?”
“呃,九点就行了。”
“那好。”
第二天,方暮潮早早起来,不停地换衣服,却怎么都觉得不合适。她的衣服本来就不多,样式还很简单老旧。她以前从未在乎过这些,但现在她在乎了。
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瘦弱而单薄,有点宽大的衣服挂在身上,好像披着黑色羽毛的乌鸦。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赤裸的脚尖。微微缩起脚趾,强烈的自卑席卷了她。
这样的她,可以吗?
这么懦弱而丑陋的她,可以吗?
可以去喜欢一个人吗?
窗外车声响起,有人在按喇叭。方暮潮连忙跑到窗边。
莫狄靠在车上,一手从车窗伸进车里按着喇叭,正笑意盈盈地看着她。
她心头一跳,猛地缩了回去,蹲在墙边,抱住头。
心跳得好快,从来没有这么快过,这样的感觉太陌生,让她恐惧。
她没有资格的,像她这么渺小而无能的人。
窗外